国芳集团: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7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一、概述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芳集团”或“公司”)
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不超过 2.66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甘肃国芳
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8 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16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0,56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4,020.2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46,539.72 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7]第 1026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1
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本次募集资金共使用 19,363.09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 29,165.93 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8210000010120100016593 213,243,616.7
2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872037871845 35,413,763.96
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872050553429 16,987,095.13
中国农业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
4 27037101040017298 26,014,867.53
穗支行
合计 291,659,343.32
三、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受理 产品 购买金额 购买/ 到期(赎 产品 收益
收益率
号 银行 品种 (万元) 计息日 回)日期 类型 情况
兰州银
2017 年 2018 年 已收回
行股份 协定存 11,779.11 协定
1 12 月 14 12 月 7 3.3% 本金及
有限公 款 【注 2】 存款
日 日【注 1】 收益
司
兰州银
2018 年 2019 年 已收回
行股份 协定存 10,692.19 6 月 22 协定
2 6 月 22 3.5% 本金及
有限公 款 【注 2】 存款
日 日【注 1】 收益
司
兰州银
2019 年 2019 年 已收回
行股份 协定存 5017.86 协定
3 6 月 23 9 月 30 3.5% 本金及
有限公 款 【注 2】 存款
日 日 收益
司
兰州银 协定存 2,000.00 2019 年 2019 年 协定 已收回
4 3.5%
行股份 款 【注 2】 3 月 1 日 9 月 30 存款 本金及
2
有限公 日 收益
司
中国农
“ 本 利
业银行 保本
丰 181 2018 年 2018 年 已收回
股份有 保证
5 天”人民 1,500.00 1 月 17 7 月 17 3.5% 本金及
限公司 收益
币理财 日 日 收益
兰州金 型
产品
穗支行
“本利丰
中国农
天天利”
业银行 随时赎 保本
开放式 2018 年 已收回
股份有 回(2018 浮动
6 人民币 1,661.40 1 月 17 2.2% 本金及
限公司 年 12 月 收益
理财产 日 收益
兰州金 7 日) 型
品(法人
穗支行
专属)
浙商银
浙商 银
行人民 保本
行股 份 2018 年 2018 年 已收回
币理财 浮动
7 有限 公 20,000.00 1 月 18 10 月 15 4% 本金及
产品(专 收益
司兰 州 日 日 收益
属理财 型
分行
2 号)
中国农
“ 本 利
业银行 保本
丰 90 2018 年 2018 年 已收回
股份有 保证
8 天”人民 1,500.00 7 月 19 10 月 17 3.20% 本金及
限公司 收益
币理财 日 日 收益
兰州金 型
产品
穗支行
超过伍拾万
浙商 银 元的额度作
行股 份 2018 年 2018 年 为协定存 已收回
协定存 20,613.98 协定
9 有限 公 10 月 16 12 月 7 款,按挂牌 本金及
款 【注 2】 存款
司兰 州 日 日 公告的协定 收益
分行 存款基准利
率上浮计息
中国农
“ 本 利
业银行 保本
丰 34 2018 年 2018 年 已收回
股份有 保证
10 天”人民 1,500.00 10 月 19 11 月 21 3% 本金及
限公司 收益
币理财 日 日 收益
兰州金 型
产品
穗支行
超过伍拾万
浙商银 元的额度作
行股份 2019 年 为协定存 已收回
协 定 存 20,732.97 2019 年 协定
11 有 限 公 9 月 30 款,按挂牌 本金及
款 【注 2】 1 月 9 日 存款
司兰州 日 公告的协定 收益
分行 存款基准利
率上浮计息
【注】:1、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收益率 3.3%;2018 年 6 月 22 日另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22
日,收益率为 3.5%。因其存款期限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的投资期限,公
3
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
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2018 年 6 月 22 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协定存款合同。存款期限:2018 年 6 月 22 日至 2019 年 6 月 22 日,预期收益:活期利
率执行 3.5%。
2、协定存款现金管理事项的购买金额均为协定存款协议计息起始日该账户存款余额。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赎
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290,923,548.06
元。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授权范围。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不超过 2.6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具体计划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1、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应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
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来源于目前存放于专项账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6 亿元(含本数),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4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
负责具体实施及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应及时分析和
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
资的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
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
5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该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6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且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
司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国芳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6
八、备查文件
(一)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