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1-23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 2012—023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5:00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一
重宾馆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投
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代表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9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由吴生富董事长主持。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43096775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 2012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77%;反对 74064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17%;弃权 2508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所持股份数的 0.06%。
二、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等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
2、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2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