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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一重: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03-04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 2013--00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中国
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一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
余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9 号文)核准,
中国一重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5.7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0,211.94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0 年 2 月 4 日全部到账,经中
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
[2010]第 0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于中
国 银 行 富 拉 尔 基 支 行 的 人 民 币 专 用 账 户 ( 账 号 为
252858157888091001)。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市募集资金余额 25.17 亿元,
扣除置换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5 亿元后,余额 10.17 亿元,其中大
型铸锻钢项目 0.67 亿元、滨海基地项目 5.51 亿元、核电石化项目
3.99 亿元。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 购买额度
    在 12 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
效期限内将选择 1 个月、2 个月、3 个月、半年期、9 个月等不等
期限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理财
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
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监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
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
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
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中国一重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国一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一重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
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
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
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一重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