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2013-03-04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 2013--008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的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是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在 2006 年依据《关
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153 号),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中《工业企业固定资产
分类折旧年限表》的基础上按不高于 40%的比例进行了缩短。现行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机械设备 9 年;动力设备 11 年;传导设备
17 年;工业炉窑 8 年;运输设备 8 年;工具用具 9 年;仪器仪表 8
年;计算机 3 年,全年综合折旧率为 8.32%。
由于目前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造成价值流和实物流分离,影
响了不同期间产品成本的均衡性。为使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更加公
允,更能恰当反映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即恢复采用加速折旧前的折旧年限,同时
确保调整后综合折旧率不低于 6%,具体为:机械设备 14 年;动力
设备 18 年;传导设备 28 年;工业炉窑 13 年;运输设备 12 年;工
具用具 14 年;仪器仪表 12 年;计算机 5 年。
此项调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预计此项调整将对公
司 2013 年度利润指标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