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04-24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2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
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201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
下,请予审议: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简介
刘章民,男,汉族,上海市人,1949 年 7 月出生,1970 年 4 月
参加工作,1973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机械工业管理学院毕
业,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
委、总会计师,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现任中
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运(集团)
总公司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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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木云,男,汉族,上海市人,1944 年 2 月出生,1967 年 9 月
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东
方电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中国三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董事。
陈天立,男,汉族,河南省方城县人,1945 年 7 月出生,1969
年 9 月参加工作,1965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工业大学毕业,
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副
书记、纪检组组长、总经济师,现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军工专家
咨询委主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恒天集团公
司外部董事,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乌若思,男,蒙古族, 1950 年 4 月出生,1971 年 8 月参加工
作,1976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电机制造专业毕业,大
普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
组成员,现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神华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外部董事。
王岭,男,回族,江苏南京市人,1950 年 11 月出生,1968 年
10 月参加工作,1986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钢铁学院冶金系
毕业,大普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常委,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
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2、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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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2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出
席了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召开会议前,我们通过多种方式,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等方面最
大限度地利用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
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
2、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委员会等专业
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位独
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席或委员。作
为专业委员会成员,我们均出席了公司2012年召开的董事会各专业委
员会会议。
审计委员会,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
报了公司 2011 年年报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汇报了 2011 年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和 2012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聘请
公司 201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2 年聘请中瑞岳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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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年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12 年 10 月 29 日, 公
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2
年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1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会上各位委员听取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前相关
事宜进行沟通。会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应结合公
司实际进行编制,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相关部门要本着对股东负
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年报审计和编制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2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委员会汇报
了公司对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
了深入讨论,并向国务院国姿委提出了适当调整高管薪酬的意见和建
议。
战略委员会,201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除战略委员成员外,公司部分董事及有关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上公司企业发展部和技术中心办公室分别做了《关于公
司转型升级战略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公司新产品研发战略制订和执
行情况的汇报》。参会人员就两个报告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产品
定位、市场布局、新产品研发方向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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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
独立董事保持了不定期的沟通,组织部分独立董事到公司天津基地实
地考察,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
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
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
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
地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内控
制度、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资金被占用及违规
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就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
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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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投向的行为。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时我们认为公司 IPO 时确定的募投项目,如果
个别项目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可以考虑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3、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1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
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2 年度发生的关
联交易,内容真实、必要,交易价格公平、公正,符合交易双方的利
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
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通过该项关联交易,
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发
生该项关联交易。
4、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关注公司对
投资者的回报,提出相关建议,并高度关注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
有关的现金分红条款的执行情况。公司在2010、2011年连续实施现金
分红,履行了公司上市时对投资人的承诺,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利
益。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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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
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6、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的
承诺,没有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没有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7、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进一步抓好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不定期与投资者见面,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
种形式,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
的畅通,让投资者对企业有进一步地了解与认识。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制定了《公司内
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成立内控领导小组、聘请内
控审计机构,保证了方案的贯彻落实和内控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结
合公司管理预期和战略要求,通过充分研讨,确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
管理原则,并在此指导下,完成了内控缺陷梳理,整章建制、内控评
价等一系列工作。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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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时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所转发的
证监会、上交所等最新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通知,分别参加了黑
龙江证监局组织的有关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实务培训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自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
规。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保护
的能力,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201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故 2012 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
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文件
及规定,不断提高自己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及时向公司提出有
关方面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2013 年,我们将本着
更加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加深入
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公司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
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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