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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一重: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23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 2014—015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一重宾馆

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系统

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共计代表

4300345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77%,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赵立新主持。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2、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公司

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0.17亿元。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兼顾自身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的基础上,计划以2013年12
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65.38亿股为基数,按照2013年公司合并口

径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进行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0.05亿元,实施后剩余可

供分配利润2.29亿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

利润用于生产经营周转。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8、《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报告》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9、《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10、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中长期分
红规划》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二、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

录。

   2、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