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23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 2014—015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一重宾馆
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系统
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共计代表
4300345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77%,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赵立新主持。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2、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公司
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0.17亿元。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兼顾自身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的基础上,计划以2013年12
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65.38亿股为基数,按照2013年公司合并口
径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进行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0.05亿元,实施后剩余可
供分配利润2.29亿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
利润用于生产经营周转。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8、《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报告》
同意 4300255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9、《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10、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中长期分
红规划》
同意 42997628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数的 99.99%;反对 5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
二、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
录。
2、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