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601106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一: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 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最高待偿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五年(下称本次发行)。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可行性 1、中期票据简介 中期票据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一种。是企业依照中 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指引,由具有 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募集资金主要为满足企业 中长期资金需求。 2、中期票据的发行条件 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额为 3,569,804 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为 1,877,364 万元人民币,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671,323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 率为 52.59%;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836,876 万元,实现归属于 1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20 万元。201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 表显示,公司资产总额为 3,676,246 万元人民币,负债合计为 2,051,949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04,160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55.81%;2014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 入 337,631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728 万元。 按照监管部门及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要求,公司可注册债务融 资工具额度是按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0%计算,公司 2014 年半年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0.4 亿元,据此测算,我公 司本次可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总额度约为 64 亿元,剔除公司目 前持有的未到期 50 亿元公司债,公司可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额 度为 14 亿元。依照上述财务指标及公司经营性质、规模等其他 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公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必要性 1、当前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行业景气指数下降,企业合同订单 大幅度减少,应收账款增幅较大,总体产销增速回落,利润率下 滑。今年以来,公司亏损加剧,要扭转目前这种不利的经营局面, 短期内难以奏效。因此,必须要有充分的“过冬”准备。持有现 金且持有期限较长的现金,是应对未来经营回款持续不畅,应收 账款依然居高不下,经营周转资金短缺等流动性不足风险的重要 手段。 2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从目前国家政策及经济环境来看,明年乃至未来一段时 间,装备制造业的经营形势不会有实质性的改观,公司经营情况 特别是资金状况可能还要继续吃紧。尽管我公司有高达近 400 亿 元的银行授信额度,但授信规模管控的形势依然严峻,间接融资 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3、公司在 2016-2017 年有 50 亿元公司债陆续到期,公司偿 还压力较大。公司未来拟考虑注册不受净资产限制的超短期融资 券等直融工具作为未来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有效手 段。按照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相关政策规定,企业需要有累计发 行三次或发行总额 50 亿元以上的银行间债券交易行为,方可注 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因此公司拟先行启动中期票据的注册并考 虑后续安排三次的发行,为后续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做好准备。 4、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及有关监管部门等都 积极倡导上市公司开拓新的直接融资渠道。近几年,公司在紧紧 依托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的基础上,通过 IPO 及公司债, 在资本市场拓展了较好的融资渠道。当前在经济下行,银行及资 本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形势下,公司拟积极尝试通过发行中 期票据及未来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 再打开新的融资渠道,以致打通直接融资及间接融资的所有通 道,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两个融资渠道,为公司未 来的可持续发展做好资金来源上的准备。 5、与一般银行贷款等其他间接融资方式相比,中期票据这 3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种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期限长,发行期限可以 是 3-5 年或以上;二是利率低,发行利率可以低于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 10%或以下;三是提款手续简便且不受“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的限制。中长期债务对于保证公司财务的稳健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拟考虑 分三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机,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五年。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 务结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用途。 4、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为无担保中期票据。 5、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中期票据最后一期发行完成之日。 6、交易场所 4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注册获批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和交易。 7、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对于未来中期票据到期的偿还,有充分的信心和具体的 安排,主要包括:公司近几年实施的流程再造,将于明年下半年 基本完成,届时整个成本将大幅度下降,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将是突破性的;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支持和扶持 措施会陆续实施,包括支持首台套,处理历史包袱,增加国拨资 金等;随着国家核电的重启,公司高附加值的重点核电产品,将 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在涉及国家安全及国防建设上的重要地 位将日益显现;公司在环保领域、能源装备、工业装备及海水淡 化、新材料研发等领域具有行业领先的创新能力与水平;公司在 银行有已批授信额度高达 400 余亿元。公司有能力通过自身的经 营和积累,借助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手段,确保中期票据的如 期偿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中 期票据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中期票据本息时,还将至少采 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 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4)主要相关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必要的措施。 8、本次中期票据的承销机构 本次中期票据已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主承销机构。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及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条款和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 排、发行利率、还本付息安排、是否设臵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 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评级安排、发行与上市场所等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和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备案、发行、上市、 登记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 注册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上市 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注册发行及上市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 明书、承销协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 法、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的相关条例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其他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6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5)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吴生富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 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 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现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 11 月 20 日 7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二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与公司 2010 年 IPO 股 票发行时相比发生较大变化,个别募投项目与 IPO 时相比较,投 资收益率大幅下降。因此,公司拟对 IPO 时募投项目--天津滨海 基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使用该资金。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滨海基地项目于 2009 年 7 月 14 日,经天津市发改委“关于 准予中国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 目备案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09]203 号)批准备案立项。实 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 353,06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87,73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5,335 万元。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60 个 月,2008 年 6 月该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建成后,预计能够实 现年销售收入 800,000 万元。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7 日,本项目累计支付 19 亿元,其中使 8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用募集资金 15.6 亿元。完成了第二、三联合厂房及其辅助工程 建设,完成了综合楼建设,完成了露天作业场地和立体仓库建设 工作。三联合厂房完成了数控龙门铣床、数控落地镗床、数控立 车等 11 台机械加工设备采购并投入使用,完成了大型龙门铣搬 迁工作,规划中的起重运输设备大部分完成采购并投入使用。二 联合厂房完成了规划中的切割和焊接设备采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成套薄板轧制生产线、冶金连铸辊等为代表的中小型冶金成 套设备与关键配件是当时该项目产品方案中技术成熟、市场前景 看好的主要产品。但是,随着国内钢铁行业产能供过于求,钢材 价格大幅度下跌,导致钢厂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冶金行业出现长 期亏损或微利的局面。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限制钢 铁行业的产业政策,从而导致了冶金成套设备与关键配件需求大 幅度下滑,继续投资建设该项目存在较大投资风险。 鉴于短时期内冶金市场走向不明朗,为了规避投资风险,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不再使用募投资金建设滨海基地项目, 拟将滨海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96,775.4 万元及募集资金利 息 6,06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未来滨海基地项目涉及的 冶金产品市场复苏,公司将自筹资金完成滨海基地项目的后续投 资。 三、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9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9 号),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至 2010 年 2 月 1 日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20 亿股,每 股发行价 5.7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9,788.1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0,211.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2 月 4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 第 019 号)。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80,139.7 万元,尚未使用的对应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240,072.2 万元,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11,961.8 万元(本数据尚未经 2014 年 度专项审计)。2014 年 5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使用闲臵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截止 2014 年 10 月 27 日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金额(万元) 一 募集资金净额 1,120,211.9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444,511.4 1 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 89,039.2 2 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项目 203,120.3 3 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目 152,351.9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278.4 1 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 0.3 10 中国一重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 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项目 340.4 3 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目 3,937.7 补充流动资金(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超募部分用于补充流 四 431,349.9 动资金) 经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公告置换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 12 个 五 0.00 月内需归还 六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11,961.8 七 募集资金余额 240,072.2 八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52,034.0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金 尚未使用金 利息收入及 项目名称 拟变更金额 资金 额 额 手续费净额 中国一重滨 海制造基地 353,065 156,289.6 196,775.4 6,065.5 202,840.9 项目 五、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地项目变更后的资金用途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加 强业务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标能力。 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千 瓦级核电一回路主设备制造项目”、“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 件自主化改造项目” 的正常运行和开展。 现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 11 月 2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