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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一重: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5-04-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5]13020022 号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国一重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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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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