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一重: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017-09-19
中国一重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二〇一七年九月
中国一重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有效)。
2017 年 8 月 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中国
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现提请延长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继续有效。
本议案因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
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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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有效)。
2017 年 8 月 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中国
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
即将到期,为确保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现提请延长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继续有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因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
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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