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胡建民、朱元巢、杜兵、张建平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此次修改《公司章程》符合规定,符合公司改革发展需要,
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一重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
要目的是帮助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
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实现以融促产、产融结合,通过金融业务
推动主业转型升级,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的定
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没有
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发生上述
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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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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