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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项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
益。且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
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包括:一是与一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
16,003.15 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金额为 135,390.54 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56%。除此之外,过去 12 个月公
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
拟与其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发生金融服务业务,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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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
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
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
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3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
款利率;存款限额为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
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营层自上述金融服务协议签署之日起办理具体业务事
宜。
    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公司持有
财务公司4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包括:一是与一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3.15
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金额为135,390.54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3.56%。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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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一重集团,截至
2020年11月30日,一重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中国一重
持有财务公司40%股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8号中银大厦11
层
     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8号中
银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刘万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
业拆借。
     股东情况:一重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持有财务
公司60%股权;中国一重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持有财务公
司40%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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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
服务的相关资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遵循
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资金
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
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
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7 名董事中 5 名董
事投赞成票,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共有独立董事 4
名,全部投赞成票;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本事项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
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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