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
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会20178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同年 5 月 2 日,财政部颁
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
知》(财会201714 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上述通
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年 9 月 7 日,
财政部颁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
读》(以下合并简称“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
2018 年 12 月 26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
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以下简称“金融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金融企业根据是否执行相关会计准则的
情况,决定是否按照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持有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并且扩大了计提范围;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
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定量要求和回顾性测
试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
整。根据规定,公司应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所在年
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一季报起按
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相关影响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变更及影响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
列报及附注项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要求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
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
溯调整法。
公司根据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要求编制了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重述了前期比较财务
报表数据,将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
收益”,调整金额为 5,333,100.70 元。
(三)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影响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及附注项目进行
了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参照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无需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者修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