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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通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
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会20178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同年 5 月 2 日,财政部颁

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

知》(财会201714 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上述通

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年 9 月 7 日,
财政部颁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

读》(以下合并简称“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

    2018 年 12 月 26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

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以下简称“金融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金融企业根据是否执行相关会计准则的

情况,决定是否按照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持有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并且扩大了计提范围;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

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定量要求和回顾性测
试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

整。根据规定,公司应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所在年

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一季报起按

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相关影响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变更及影响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

列报及附注项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要求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

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

溯调整法。

    公司根据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要求编制了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重述了前期比较财务

报表数据,将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

收益”,调整金额为 5,333,100.70 元。

    (三)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影响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及附注项目进行

了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参照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无需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者修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