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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通证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0-01-1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0 年 1 月 22 日杭州
                              目 录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1. 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4

2. 关于调整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5




                                  -1-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7 楼
1721 会议室)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陆建强先生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股东、来宾情况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1.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2.填写表决票
     3.主持人宣布休会
     4.计票、统计,汇总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5.主持人宣布复会
     6.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七、会议结束
                                    -2-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股东请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
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事项相关。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
记名投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
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
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
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
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投
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五、大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 年 4 月 25 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
会延长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
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调整延长授
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具体调整
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调整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 年 5 月 20 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
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债”)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后分别延长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授权有效期,具体调整为“自前次有
效期届满后分别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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