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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通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1-03-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监督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调整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聘任申建新先生为合规总监,官勇华先生为
董事会秘书,王跃军先生为首席风险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3、上述人员符合《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
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聘首席风险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拟聘合规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获得相应任职资格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其中申建新先生尚需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
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并经浙江证监局认可后方可履职;官勇华先生尚需获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履
职,申建新先生、官勇华先生在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前仍继续履行原职务。我们一
致同意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独立董事:汪炜、陈耿、高强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