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3-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1 年 3 月 31 日杭州
目 录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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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1102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陆建强先生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股东、来宾情况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会议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1.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2.填写表决票
3.主持人宣布休会
4.计票、统计,汇总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5.主持人宣布复会
6.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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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股东请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
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事项相关。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议案 1、议案 2 均采取累积
投票制,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当选。
四、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
1、议案 2 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
持有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可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
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当选;股东在选举监事时,可投票数
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乘以应选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可投票集中
投给一个或几个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监事当选。
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
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
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
按照弃权计算。
五、大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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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方敬华任职的函》(浙政函
〔2020〕132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议黄伟建等职务任
免的函》(浙政函〔2021〕18 号),推荐方敬华同志担任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黄伟建同志任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鉴于徐爱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阮琪先生因组织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浙江省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提名方敬华先生
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黄伟建先生为公司董事。现根据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拟选举董事如下:
1. 选举黄伟建先生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2. 选举方敬华先生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
上述人员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黄伟建先生和方敬华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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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黄伟建先生和方敬华先生简历
黄伟建先生,1964 年 7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浙
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主任,党委委员、
组织(人力资源)部部长(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
方敬华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曾任共青团淳安县委书记,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
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淳安县千岛湖旅游总公司总经理,浙江
省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副处长,浙江省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浙江旅
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浙江省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舟山市
副市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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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关于提议郑联胜同志任职的通知》(浙委干[2020]212
号),推荐郑联胜同志担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
鉴于叶元祖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
务,控股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委相关文件精
神,提名郑联胜先生为公司监事、监事长。现根据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拟选举监事如下:选举郑联胜先生为财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
式履职,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郑联胜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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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联胜先生简历
郑联胜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银行监管处综合
科副科长、中国人民银行余杭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
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监管一科科长、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非银
行金融机构监管处监管一科科长、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非银行
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
局长、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现场检查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现场检查二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
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处处长、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
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现任财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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