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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9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2020年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现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耿、汪炜和董事王
建组成,陈耿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选举董事支炳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主任委员陈耿、委员汪炜共同
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2020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总部1721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委员3人,
实到委员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审计计划》《2019年度审计工
作总结》《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规则》《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关
联方名单》等6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0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11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到委员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年度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管理专
项审计报告》《关联方名单》等14项议案或报告,并同意将上述有关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11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到委员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关联方名单》等3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有关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0年10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11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到委员
3人,实到委员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等1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0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
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我
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其所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
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
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
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快速、准确、完整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审计委
员会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勤勉地认真履行职责,
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