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 关于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收到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收到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
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部函﹝2021﹞1698 号)。根据该复函,中国
证监会对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
公司将严格遵守《基金法》《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等要求,忠实履行基金投资顾问
职责,以客户利益优先为原则,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提供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合规及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利益冲突,防控各类风险。
公司将按照《试点通知》以及公司报送的试点业务方案尽快完成基金投资顾
问业务相关筹备工作,待通过验收后,正式开展基金投资顾问试点业务。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