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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021 年,我们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报告期初,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是汪炜先生、陈耿先生和高强
先生。2021 年 7 月,汪炜先生因任职期满离任,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公司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韩洪灵先生为独
立董事。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为高强先生、陈耿先生、韩洪
灵先生,上述独立董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各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
节内容。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
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中分别有任职,并且上述专门委员会
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业委员会                           委      员

     1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高强(主任委员)、陈耿、韩洪灵

     2       战略与委员会                      陈耿(主任委员)、陆建强、胡启彪

     3       风险控制委员会                    韩洪灵(主任委员)、黄伟建、方敬华

     4       审计委员会                        韩洪灵(主任委员)、高强、支炳义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
出席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        出席(次)            缺席(次)

    陈耿                          4                   2                    2

    高强                          4                   2                    2

    韩洪灵                        1                   1                    0

    汪炜1                         3                   0                    3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7 次,通讯表决会议 2 次,各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如下表

所示: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     名
                        (次)           (次)             (次)             (次)

    陈耿                   9               9                    0                 0

    高强                   9               9                    0                 0

1
汪炜已于 2021 年 7 月离任。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   名
                          (次)         (次)      (次)         (次)

   陈耿                     9             9            0               0

   韩洪灵                   3             3            0               0

   汪炜                     6             6            0               0

         我们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向公

  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明材料,为

  董事会决策做了充分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从自身专

  业角度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参与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规范决策起到积极作用。因出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也会

  通过通讯方式深入了解会议议案等资料,明确表示立场和判断,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我们积极

  主持及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2021 年,共召集

  召开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共计 14 次,各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表(实际参加次数/应参加次数):

姓 名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陈耿               6/6                   1/1               -               4/4

 高强               6/6                    -               1/1              2/2

韩洪灵               -                     -                -               2/2

 汪炜               5/5                   1/1               -               3/3
   2021 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相关会议,依法履行委员职责,依
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
项提供了专业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三、2021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在董事会会议之前认真审核讨论了上述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
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
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交易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
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12月底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了 1 名独立董事,聘任或调
整了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提名韩
洪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黄伟建先生为总经理,
申建新先生为合规总监,官勇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王跃军
先生为首席风险官。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
备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有关事宜。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
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
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
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能力和条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需要。公司的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
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
务的稳健性,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制定的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重保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问询、现场了解等方式,督促
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予以充分披露,
2021 年,公司及股东均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共披露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各类公告文件 130 余份。我们认为公司上
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
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议事内容、决策程序依
法合规。
   (十二)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在全面开展各项证券业务、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
同时,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关注并做好信息
披露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维护
全体投资者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依法做
出客观、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业务专长,
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
    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认真参加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快
速发展,为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而继续努力。
    独立董事:高强、陈耿、韩洪灵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