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2-10-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财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股东提名章启诚先生、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支炳义先生、
陈丽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
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的提名、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强先生、陈耿先生、韩洪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方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主要参考同行业市场 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和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考虑了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对公司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作用等综合因素进行调整,可以进一步保障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耿、高强、韩洪灵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