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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2021-05-2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报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现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
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
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及监管环境的变化,继续保持稳健运行,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并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一)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
    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确定的资本监管精神,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定并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于 2013 年起实施,全面提
升了商业银行资本的监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6 年起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
系(MPA),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其中宏观审慎资本充
足率是决定评估结果的最核心指标之一。2020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逆周期资
本缓冲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计提方式、覆盖范围及评估
机制,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为 0%-2.5%,用核心一级资本进行满足。现阶段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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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缓冲资本暂定为 0%,后续将定期评估和调整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对于商业
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
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该办法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将
对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金融机构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
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其中附加资
本预计在 1%以内,用核心一级资本进行满足。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
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33%、10.85%和 13.47%,虽然仍能满足当前
资本监管要求,但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夯实资本基
础,在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同时,预留缓冲空间,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灵活应
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经营环境及监管环境。
    (二)支持公司转型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坚定推进经营转型,优化业务布局,强化风险
管控,着力提升新时代数字化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健、可持续
发展。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7.89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10.47%;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6.26 亿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良贷款率 1.25%,拨贷比 2.74%,拨备覆盖率 218.83%。
   随着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风险资产保持合理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不断加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加权风险资产规模为 5.66 万亿元,较
年初增长 10.55%;贷款总额 3.97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15.23%。根据对中国银行
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并结合公司实际,预计公司在未来几年内的业务发展将保
持较稳定的增长。同时,公司将坚持客户为本、商行为体、投行为用,积极打造
新的增长点;坚持走多市场、综合化发展道路,构建优质、高效、专业的综合金
融服务体系。因此,公司有必要在内部利润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外部融资,
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基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将通过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持
续健康发展,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价值银行总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
本出发点,以金融科技为核心趋动力,根据转型发展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为“一

                                    2
流银行、百年兴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优化战略布局,坚定推进经营转型

    公司将顺应金融市场化发展大趋势,围绕实体经济综合金融服务需求,继续
坚定践行“1234”战略,深入调整业务布局,形成更加合理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
构,实现表内结构优化、表外增量发展,通过重点产品的强劲带动、重点区域的
潜能发挥、重点行业的服务创新、重点客户的合作深化带动公司高质量、内涵式
发展。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内部运营效率

    公司始终坚持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提升内部运营效率。持续健
全“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
司治理机制。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体制
机制,建设流程银行,并在业内率先建立普惠金融业务体系。建立健全客户部门
和产品部门相对分离、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相对分离的管理架构,梳理优化配套
机制流程,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加强集团一体化建设,稳步提升核心能力

    公司将从银行业务延伸和跨业经营两个维度,稳步推进综合化、集团化进程,
持续优化集团管控模式,推动子公司在集团统一的战略共识和风险偏好引导下,
严格落实集团政策措施,全面融入集团经营管理,更好实现商行和投行业务功能
的有机融合、母行与集团成员的协同联动、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持续提升对
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深化科技赋能,引领数字化转型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驱动变革创新,从顶层战略到生态结构、再到基础设施,
推动银行经营理念与数字商业逻辑的有机融合。以“场景驱动、科技赋能、开放
共赢”的平台运营模式,打造 FGBC 融合赋能新生态;运用数字化工具和手段
整合渠道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造强有力的业务、数据和技术中台,提炼共享
复用能力、增强数据应用能力、提升支持保障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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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
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本监管要求。同时,本次发行可转债将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必要且可行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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