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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北京银行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要求及《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

务,维护全体股东和北京银行的整体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 2020 年度整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 2020 年度审议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

报告等重大事项,依据个人的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同时,对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案、重大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优先股付息等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累计召开会议 8 次,审议或听取了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大议案;

通报了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政策。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

共召开会议 24 次,审议或听取了全面风险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告、

关联方名单调整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

任或委员,积极主持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情况一览表
                                                               (单位:次)
                         董事会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独董姓名
                 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张光华       加会 8       8        0          6        6        0
    赵丽芬         议 8       8        0          8        8        0
    王瑞华           5        5        0          3        3          0
    刘红宇           8        7        1          5        5          0
    胡 坚            8        6        2          8        8          0
    杨运杰           8        8        0         10       10          0

   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要求,认真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也按

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上得到体现。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未对 2020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

事项提出异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 年,各位独立董事较好地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能够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独立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积极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张光华、赵丽芬、王瑞华、刘红宇、胡坚、杨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