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次会议以书面传 签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12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2 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北京银行关于开展市管企业金融子企业风险自查工作 的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