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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7-05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       0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
                          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林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徐林先生为外部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5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
          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69       北京银行             2022/7/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
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
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
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
后,2022 年 7 月 18 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为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
证件和参会材料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
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
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
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7 月 2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林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徐林先生为外部监事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2年7月18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
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