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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意见2022-12-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银行”或“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
原则,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
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本行资产的独立性,符合
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
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核意见
                          (签   字   页)




      张光华                赵丽芬                 杨运杰




      王瑞华                瞿   强                林   华




                                              2022 年 12 月 22 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
行”或“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有关重
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柯 文纳先生
(Praveen Khurana)具有深厚的管理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符合北
京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标准;王瑞华先生具有扎实的财务理论功底及从业经
验,熟悉银行运作流程,符合北京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标准。我们认为,
董事会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
                           审核意见
                        (签   字   页)




 张光华                   赵丽芬                杨运杰




 王瑞华                   瞿   强               林   华




                                           2022 年 12 月 22 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银行”或“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
原则,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2021 年度经营业绩考评奖励结果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1 年度经营业绩考评奖励结果的报告》以及本行
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年度考评奖励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管理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兼顾评价
当期业绩表现和中长期发展能力,薪酬考核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有效
促进了北京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行制定的 2021 年度绩效
考评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董
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行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页无正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21 年度经营业绩考评奖励结果的报告》的
                           审核意见
                        (签   字   页)




 张光华                   赵丽芬                杨运杰




 王瑞华                   瞿   强               林   华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