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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2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 月 18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发行 1000 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
2.01     关于选举柯文纳(Praveen Khurana)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王瑞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听取北京银行 2022 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9 日、12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
         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69        北京银行           2023/1/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
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
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
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 202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后,
2023 年 1 月 16 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将出席
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 1000 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柯文纳(Praveen Khurana)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瑞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3年1月16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

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