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2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
就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
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
二、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方建一、洪永淼、陈汉文、宁向东、许泽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