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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银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12-2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187)




               中国厦门




            2021 年 1 月 7 日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2

会议须知..............................................................................................3

议案 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

议案 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

议案 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3

议案 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18

议案 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外部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19

议案 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0

议案 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 22




                                                    1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A603 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提问交流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份数量达到

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50%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

                              3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

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

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

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

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具体投票方法按照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现场投票结

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第 1、2、3、4、5、6、7 为普通决

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依法合规、

平稳过渡和完善治理的原则,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拟定为 13 名,任期三年,由第

七届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名单如下:

    一、股东董事候选人 8 名:

    吴世群先生、檀庄龙先生、洪主民先生、吴昕颢先生、毛建忠先生、周永伟

先生、庄赛春女士、汤琼兰女士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5 名:

    宁向东先生、戴亦一先生、谢德仁先生、聂秀峰先生、陈欣先生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

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

体简历详见附件。

    吴昕颢先生、庄赛春女士、戴亦一先生、 谢德仁先生、聂秀峰先生、陈欣

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

议。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


                                    5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吴世群先生

    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租赁部业务员、租赁部总经理、海沧办事处主任、副
总经理兼计划部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厦门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司副董事长兼行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长。



    2、檀庄龙先生

    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福建省
经委体改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企业处主任科员、处长助理、助理调
研员、培训与职称处副处长、企业管理处副处长、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企业
处处长兼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企业改革处处长、副局级稽查专员、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市纪委国资监
管工委委员、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现
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洪主民先生

    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南银行职员、副科长、
台北富邦银行储蓄部副理、审查部副理、项目融资部经理、企业金融总处副处长
兼项目融资部经理、副总经理兼任商业金融部主管、个人金融执行副总、富邦金
控企业金融暨投资银行总处资深副处长、富邦金控资深副总经理、台湾高铁公司

总经理室融资处经理、富邦资产管理(股)公司总经理、运彩科技(股)公司总经

理、台湾金服公司董事、悠游卡(股)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行行长、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



    4、吴昕颢先生

    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历任台湾伊登国际广告公司经


                                   6
理、台湾麦当劳餐厅资深副总裁、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资深副总经理、台北富邦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执行副总经理。现任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
问。公司顾问。



    5、毛建忠先生

    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经济
研究所经济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香河县建筑工程公司技术员、设备安装
工程处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总公司党委书记,香河县盛达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
中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河蓝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众达传媒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周永伟先生

    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银
行晋江支行金井分理处副主任、福建七匹狼制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七匹
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七匹狼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恒禾置地(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庄赛春女士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
计师。历任厦门港务工程财务部经理、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国
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现任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常务副
总经理,兼任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



    8、汤琼兰女士

    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历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项


                                   7
目经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
理。现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河源市南和通讯事业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禅昌电器(高明)有限公司
监事等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宁向东先生

    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清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哈
佛商学院、伊利诺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
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等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戴亦一先生

    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厦门大学 EMBA 中心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厦门大学管理

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国家二级)、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理
事长、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等校访问学者、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等职务。


    11、谢德仁先生

    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清华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
任财政部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经纬恒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12、聂秀峰先生

    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历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处、资金处主任科员、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


                                     8
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副处长、处长、通化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钢金融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现任北京首钢基金副总经理。



    13、陈欣先生

    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劳务处职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上
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丹麦奥胡斯大
学访问教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兼任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拟进行换届选举。按照依法合规、

平稳过渡和完善治理的原则,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拟定为 6 名,任期三年,由第七

届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名单如下: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 2 名:

    陈铁铭先生、吴泉水先生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 2 名:

    袁东先生、方燕玲女士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

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

体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永欢先生、朱聿聿女士为职工监事,共同组

成第八届监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

议。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




                                   10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陈铁铭先生

    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干部、厦门大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洲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厦门港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港中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洲京海(北京)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福广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大洲文化
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吴泉水先生

    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硕士学位。曾任上海良工阀门郑州销售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
任泉舜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泉舜纸塑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泉舜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袁东先生

    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财政部国债司主任科员、财政部金融司主任科员、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裁、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经
济学家、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中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
理、中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总裁、中国银行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执
行委员会委员、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总裁基金顾问、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
建工作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首席司库专家。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兼任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4、方燕玲女士

    195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学位,美国杜兰大学 MBA,会计师、


                                   11
证券分析师。历任 KPMG 台湾所金融服务业务主管会计师、审计部执业会计师、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东吴大学会计系兼任讲师、台湾金融研究院训院讲师、法
官学院讲师。现任平安恩慈国际法律事务所家族治理中心执行长,兼任中华财富
传承顾问协会理事长等职务。




                                  1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

公司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

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本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

          2.《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




                                   13
  附件 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



序号   条款编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本行董事、监事薪酬分为年薪制 本行董事、监事薪酬分为年薪制
 1      第四条    及津贴制。                     及固定薪酬加津贴制。


                  在本行任职的董事、监事实行年 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

                  薪制,按照本行现行有效的相关 事实行年薪制,按照本行现行有
 2      第五条
                  薪酬制度、办法或方案执行。     效的相关薪酬制度、办法或方案

                                                 执行。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实行津贴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实行固定薪

                  制,按季度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酬制加津贴制,固定薪酬定期发

                  1、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为 15 放;本行对于参加董事会、监事

 3      第六条    万元(含税);                 会现场会议的独立董事及外部

                  2、外部监事每人每年津贴为 10   监事将发放会议津贴。

                  万元(含税)。



                  未在本行任职的股东董事、股东 未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

 4      第七条    监事不从本行领取津贴。         董事、股东监事不从本行领取薪

                                                 酬。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未能亲自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未能亲自

                  出席年度内三分之二(含)以上 出席年度内三分之二(含)以上

 5     第十一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现 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现

                  场会议或连续缺席两次(含)以 场会议或连续缺席两次(含)以

                  上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上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14
会议的,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 会议的,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

议通过,原则上应停发其一个季 议通过,原则上应停发其一个季

度津贴;                     度固定薪酬;

外部监事在任职期间未能亲自 外部监事在任职期间未能亲自

出席年度内三分之二(含)以上 出席年度内三分之二(含)以上

监事会及监事会下设委员会现 监事会及监事会下设委员会现

场会议或连续缺席两次(含)以 场会议或连续缺席两次(含)以

上监事会及监事会下设委员会 上监事会及监事会下设委员会

会议的,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会议的,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议通过,原则上应停发其一个季 议通过,原则上应停发其一个季

度津贴。                     度固定薪酬。




                   15
附件 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

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本行董事、监事薪酬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

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薪酬政策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公司治理机制的要求;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激励和约束并举,使薪酬分配支持本行的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个人价值与银行价值、股东价值的统一;

    3、市场导向原则。实行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策略。

    第三条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本行董事、监事。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和核定

    第四条 本行董事、监事薪酬分为年薪制及固定薪酬加津贴制。

    第五条 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实行年薪制,按照本行现行有效

的相关薪酬制度、办法或方案执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实行固定薪酬加津贴制,固定薪酬定期发放;

本行对于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现场会议的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将发放会议津贴。

    第七条 未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董事、股东监事不从本行领取薪酬。

    第八条 全体董事、监事因参加相关会议、调研等本行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

用,由本行承担。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其职责权限负责本办


                                    16
法的实施。

       第十条 监事会负责对本行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未能亲自出席年度内三分之二(含)以上董

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现场会议或连续缺席两次(含)以上董事会及董事会下

设委员会会议的,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原则上应停发其一个季度固定

薪酬;

    外部监事在任职期间未能亲自出席年度内三分之二(含)以上监事会及监事

会下设委员会现场会议或连续缺席两次(含)以上监事会及监事会下设委员会会

议的,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原则上应停发其一个季度固定薪酬。

       第十二条 董事因换届或于任期内辞职时,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后,薪

酬按其任期时间发放。因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被罢免时,尚未发放的薪酬不予发放。但法律法规或者生效法律文书另有

规定的除外。

    监事因换届或于任期内辞职时,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考核后,薪酬按其任期

时间发放。因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外部监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被

罢免时,尚未发放的薪酬不予发放。但法律法规或者生效法律文书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十三条 董事、监事薪酬收入需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本行代

扣代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办法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法定程序修订后的本行《章程》不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

《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银行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考虑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所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以及上市后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

的进一步增加,为支持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公司结合行业平均水平及本行实际

情况,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建议董事会独

立董事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一、固定薪酬 25 万元/年(税前);

    二、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津贴 3,000 元/人/次(税前)。

    上述薪酬的发放及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事宜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

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




                                   1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外部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银行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考虑外部监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所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以及上市后外部监事的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

的进一步增加,为支持外部监事更好地履职,公司结合行业平均水平及本行实际

情况,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建议监事会外

部监事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一、固定薪酬 18 万元/年(税前);

    二、参加监事会现场会议津贴 3,000 元/人/次(税前)。

    上述津贴的发放及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事宜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

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




                                   1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董监高责任险是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在行使其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或疏忽的不当行为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公司董监

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相关法

律风险,为其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监高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

责,促进公司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使董监

高管理人员可以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大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保障,公司拟为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投保方案

如下:

    1、投保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以保险合同为准(每年 5,000 万元及以上)

    4、保险费总额:以保险合同为准(每年不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 年

    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

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

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为新聘董监高办理新的投保等相关事

宜。


                                       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




                                 2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规范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行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进行了合理预计,该预计额度及交易内容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
未来业务拓展需要,属于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贷款(含贸易
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
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或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
险的业务等授信业务和提供或接受服务、资产转移、委托或受托销售等非授信业
务事项,具体交易事项以监管机构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 年 10 月 22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申请的议案》,批准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期间预计关联自然人额度为授信 0.5 亿元,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
等业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次预计关联交易期间实际发生金额为 0.088
亿元。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序                    截止 2020 年三季度
          关联方                            2021 年预计额度   预计额度的业务品种
号                      关联交易情况

                                           22
     富邦华一银行有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
1                        无授信余额
         限公司                              (敞口 10 亿元)       业交易等业务

     台北富邦商业银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
2                        无授信余额
     行股份有限公司                          (敞口 10 亿元)       业交易等业务

     富邦银行(香港)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
3                        无授信余额
         有限公司                            (敞口 10 亿元)       业交易等业务

     平顶山银行股份                        同业授信额度 13 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
4                        无授信余额
         有限公司                            (敞口 3 亿元)        业交易等业务
     大连万达商业管
5    理集团股份有限      无授信余额          投资额度 1 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公司
     广晟有色金属股
6                        无授信余额          投资额度 1 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份有限公司
     天马微电子股份
7                        无授信余额          投资额度 1 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有限公司
     福建七匹狼集团
                      授信余额 5 亿元  授信额度 12.4 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债
8    有限公司及其关
                      (敞口 5 亿元)  (敞口 8.5 亿元)        券投资、传统授信业务
           联方
     大洲控股集团有
                    授信余额 4.51 亿元   授信额度 8 亿元
9    限公司及其关联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敞口 4.51 亿元)   (敞口 5 亿元)
             方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他
   厦门金圆投资集                    授信额度 40 亿元+他用
                  额度余额 7.22 亿元                       用担保额度、同业授信、
10 团有限公司及其                      担保额度 20 亿元
                  (敞口 2.76 亿元)                       同业交易、债券投资等
       关联方                          (敞口 30 亿元)
                                                                   业务

     泉舜集团有限公 授信余额 6.9 亿元 授信额度 15.23 亿元
11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司及其关联方 (敞口 5.63 亿元)  (敞口 8 亿元)
     东江环保股份有 授信余额 0.6 亿元        授信额度 2 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债
12
         限公司     (敞口 0.6 亿元)        (敞口 2 亿元)          券投资业务

     福建海西金融租 额度余额 8.09 亿元       授信额度 30 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
13
     赁有限责任公司 (敞口 8.09 亿元)       (敞口 20 亿元)   业交易、传统授信业务

                                                                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
14     关联自然人     授信余额 1.49 亿元     授信额度 3 亿元
                                                                        等业务
     注: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
关联方;
     2.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本
行授权制度履行业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


                                           23
面批复为准;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4.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5.上述关联方的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交易额度项下仅限于承做由利率债质押的
同业业务、深沪证券交易所债券逆回购、银行间市场债券逆回购、利率债债券借贷业务、外
汇交易中心即期外汇交易等非敞口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成立于 1997 年 3 月 20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
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 1168 号 A 座 101 室、18 楼、19 楼及 20 楼,经营范围为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
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
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
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
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1 亿元,其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持股 49%、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 51%,台北富邦
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9 年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 947.66
亿元,净资产 60.9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3.78 亿元,净利润 3.31 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金控为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关联方。本
行董事韩蔚廷担任该公司董事。
    (二)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 2005 年 1
月 1 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陈圣德,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 2 段 50

                                       24
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
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 2019 年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合
人民币,下同)7,044.36 亿元,净资产 506.85 亿元,营业收入 119.59 亿元,
2019 年实现净利润 47.98 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金控为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关联方。
    (三)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
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38 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
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 2019 年末,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997.96 亿元,净资产
131.20 亿元,净利润 5.38 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金控为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关联方。
    (四)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高永华,
注册资本 37.33 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 7 号,经营
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从
事银行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平顶山银行是经
银监会批准的城商行。截至 2019 年末,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018.60 亿元,净资产 74.25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1.97 亿元,净利润 1.50 亿
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吴泉水担任该公司董事。
    (五)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5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为齐
界,注册资本为 45.27 亿元,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 539 号,经
营范围为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业项目建设管理及咨询;自持商业项目建设;
房屋出租;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物业管理;房屋工程设计、城市
规划设计;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
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截至 2019 年末,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 5752.11 亿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 2,773.0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786.56 亿元,实现净利润 250.96 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独立董事陈汉文先生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吴泽林,注册资本 3.02 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
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
事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钨矿采选以及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截至 2019
年末,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9.28 亿元,净资产 18.40 亿元,实
现营业收入 45.09 亿元,净利润 0.37 亿元。
    2.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 4.62%股份的
主要股东,该公司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七)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11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陈宏良,注册资本 24.58 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
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 1918。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
营液晶显示器(LCD)及液晶显示模块(LCM),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液晶显示器及模块
制造商之一。截至 2019 年末,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54.51 亿元,
净资产 267.07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302.82 亿元,净利润 8.29 亿元。
    2.关联关系

                                   26
    本行董事檀庄龙担任该公司监事。
    (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周永伟,注
册资本 15.00 亿元,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中兴南路 655 号。福建七匹
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涉及服装、房地产、类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其中,服
装生产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 2019 年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
司资产总额 268.08 亿元,净资产 141.10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51.10 亿元,净利
润 5.63 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周永伟先生为该集团董事长。截至 2020 年 9 月末,福建七匹狼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8.90%股份。
    (九)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3 月 10 日,法定代表人为陈铁铭,注
册及实收资本 11.80 亿元。集团目前主营文化娱乐、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三个
领域,目前大洲控股集团的子公司中仅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润江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行有授信余额。截至 2019 年末,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
资产 29.62 亿元,净资产 15.75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0.70 亿元,净利润-0.30
亿元。
    2.关联关系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监事陈铁铭实际控制的企业,且截至 2020 年
9 月末,该公司持有本行 4.21%股份。
    (十)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控股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法
定代表人檀庄龙,注册资本 201.00 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
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
业的投资与运营等。截至 2019 年末,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08.95
亿元,净资产 277.60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70.78 亿元,净利润 9.4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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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关系
    该集团董事长檀庄龙为本行董事。
    (十一)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吴泉水,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5,600.00 万元,是泉舜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住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
路 1521 号泉舜大厦 8-9 层。泉舜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集科技研发、
教育与健康产业、工业制造和工程承包为一体。截至 2019 年末,泉舜集团总资
产 69.74 亿元,净资产 22.58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5.24 亿元,净利润 4.18 亿
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吴泉水先生为该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十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谭侃,注册资本 8.79 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
新区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 1 楼、3 楼、8 楼北面、9-12 楼。东江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危险废物治理、水和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固体
矿产地质勘查、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等。截至
2019 年末,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03.95 亿元,净资产 50.35 亿元;
实现营业收入 34.59 亿元,净利润 4.67 亿元。
    2.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 4.62%股份的
主要股东,该公司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十三)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为潘
青松,注册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街 474 号 5 楼。截至 2020 年 9 月末,该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 亿元,其中本行持股 66%、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8
持股 22%、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 7%、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截至 2019 年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57.13 亿元,净
资产 8.17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99 亿元,净利润 0.74 亿元。
    2.关联关系
    截止 2020 年 9 月末,本行持有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66%股份。
    (十四)关联自然人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关联自然
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
下: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
员;
    (4)本行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
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6)上述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7)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
1、2 情形及其近亲属或第 5 项情形的自然人;
    (8)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
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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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
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
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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