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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5 名,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
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方建一,195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工
程师。历任首钢宾馆开发公司财务科项目核算员、计财科计划员、北京东直门国
际公寓计财部计划员、总会计师助理、财务部副经理、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财
务科科长(筹备期)、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首钢国际经贸部财务处副处长、
首钢中首公司业务部财务处副处长、总经理助理、首钢船务公司副总经理、首钢
总公司海外总部金融财务部融资处处长、金融财务部副部长、开发部副部长、总
经理财务助理、总会计师、董事、华夏银行董事、副董事长、生命人寿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亿华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洪永淼,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中国
留美经济学会会长、中国工商银行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
科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计量经济
学报》联合主编,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5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汉文,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厦门
大学会计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闽
江学者”特聘教授等职务。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
导师、博士后联系人,兼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三元基因
药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5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宁向东,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清华
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哈佛商学院、
伊利诺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等职务。现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等职务。2017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许泽玮,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
历任搜狐网技术支持、新浪网产品经理、浪淘金公司产品经理等职务。现任九一
先智科技集团董事长兼 CEO,九一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兼任九一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九一金融信息服务(上
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延青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务。
2015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年度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 1 次,共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董事会 10 次,其中现场会议 9 次,通讯表
决会议 1 次,共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86 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4 次,其
中战略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委员会 2 次,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 7 次,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 10 次,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42
项。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包括通讯表决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方建一        10          10          0           0          否
  洪永淼        10          10          0           0          否
  陈汉文        10          10          0           0          否
  宁向东        10          10          0           0          否
  许泽玮        10          10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战略        提名        薪酬     审计与消费 风险控制与
   姓名       委员        委员        委员     者权益保护 关联交易管
                会         会          会        委员会     理委员会
  方建一           -       2/2          -          7/7          -
  洪永淼           -       2/2          -           -         10/10
  陈汉文           -        -          2/2         7/7          -
  宁向东       3/3          -          2/2          -           -
  许泽玮           -       2/2         2/2         6/7          -
注:
   (1) 上述数字为亲自出席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以视频方式出席的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
席会议,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委托,确保自己的意见能
够在董事会上得到体现。会议中,关心公司战略部署执行情况,深入研究重大问
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加培训情况
    公司董事会注重独立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关注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培
训。公司就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规范、股票交易合规要求培训及主要股东股
票增减持规则等向独立董事进行了专题介绍及培训。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积极
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入学习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内容,不
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
真审议了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2020 年度,总计签署独立意见 8 项。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就《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
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进行了仔细的阅读,定期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
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
合规进行并遵循商业规则开展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的规定。公司不
存在由于重大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在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下,做到交易符合公允性。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除中国人民银行和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正常业务以外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合法
合规管理募集资金,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现金分红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确保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拟定利润分配的方案的过
程中,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
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
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
项工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六)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厦门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
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业绩公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有关业绩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业绩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所有承诺
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执行
披露。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
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真实与完整。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和实施起到关键作用。2020 年的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发表意见,认
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
    其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 2 项议案,听取 1 项报告,内
容涉及新三年战略规划、机构发展规划、战略执行情况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 2 项议案,内容为董事会换届选举、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 5 项议案,内容涉及董事、监事薪酬
管理办法修订、独董薪酬方案、薪酬管理办法、奖金清算等;
    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审议 8 项议案,听取 2
项报告,内容涉及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等;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10 次,审议 22 项议案,审
议内容涉及内控报告、风险报告、关联方名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
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及时对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换届选举、关联交易管理、
风险管理等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作出指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
风险防控。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一如既往、独立履职,加强同公司各方面的
沟通和协调,共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公司治理、经营发
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大贡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与发展。




                       独立董事:方建一、洪永淼、陈汉文、宁向东、许泽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