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厦 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绩效任务书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绩效任务书方案是根据公司的 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谢德仁、聂秀峰、陈欣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