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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0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1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1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5 名,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
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宁向东,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清华
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哈佛商学院、
伊利诺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等职务。现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等职务。
       戴亦一,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厦门
大学 EMBA 中心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
与金融学教授(国家二级)、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理事长、美国
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等校访问学者、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七
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谢德仁,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清华
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财政部
1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于 2022 年 1 月废止,下同。
第三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经
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创新奇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聂秀峰,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首钢
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处、资金处主任科员、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财务管
理处副处长、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副处长、处长、通化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总会计师、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钢金融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现任北京首钢基金副总经理。
    陈欣,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江西国
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劳务处职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丹麦奥胡斯大学访问教授、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教授,兼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2 次,共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董事会 12 次,其中现场会议 6 次,通讯表决会
议 6 次,共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90 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6 次,其中战
略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委员会 3 次,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 10 次,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 9 次,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47 项。
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包括通讯表决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宁向东        12           12           0            0           否
 戴亦一        12           12           0            0           否
 谢德仁        12           12           0            0           否
 聂秀峰        12            12          0           0           否
 陈 欣         12            12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战略        提名         薪酬      审计与消费 风险控制与
  姓名        委员        委员         委员      者权益保护 关联交易管
               会            会         会        委员会      理委员会
 宁向东       2/2            2/2         -           -            -
 戴亦一         -            2/2        3/3          -            -
 谢德仁         -             -         3/3        10/10          -
 聂秀峰         -            2/2         -         10/10         9/9
 陈 欣          -             -         3/3        10/10          -


注:(1)上述数字为亲自出席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方式出席的会议次数;
    (3)戴亦一、谢德仁、聂秀峰、陈欣于 2021 年 1 月 7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人员获得任职资格
核准前均出席会议,但无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前认
真审阅各项议案,按时出席会议,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上得到体现。独
立董事关心公司战略部署执行情况,深入研究重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
建议,对公司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加培训情况
    公司董事会注重独立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关注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培
训。公司就公司治理规范及信息披露规范等向独立董事进行了专题介绍及培训,
公司高管层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银行业监管新规及资本市场情况报告。此外,公
司独立董事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
的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度,总计签署独立意见 20 项。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就《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
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
行了仔细的阅读,定期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同时对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
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涉及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具有合法性、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其他股东合法
利益造成损害。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除中国人民银行和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正常业务以外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用
途使用。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
本金。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现金分红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
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拟定利润分配的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面意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分配方案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
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又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
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事务所情况

2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废止。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
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审计过程
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选举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厦门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行长、行长助理、首
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业绩公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有关业绩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业绩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所有承诺
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执行
披露。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
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真实与完整。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和实施起到关键作用。2021 年的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共 5 个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认真
履职,积极发表意见,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内容涉及董事长选举、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经营情况、风险控制、内控报告等多个方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 2 项议案,内容为参与控股子公司增
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议 4 项议案,内容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 3 项议案,内容为行领导薪酬分配方
案、年度绩效任务书、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 10 次,审议 13 项议案,听取
1 项报告,内容涉及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等;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9 次,审议 23 项议案,听
取 1 项报告,审议内容涉及内控报告、风险报告、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关联方名单制定等。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公司各方沟通和协调,及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关联交易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作
出指示,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独立、诚信、谨慎、勤勉地履职
尽责,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独立董事:宁向东、戴亦一、谢德仁、聂秀峰、陈欣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