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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3)。因公司股价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确
定采取由持股 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任的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增持金额拟不低于人民币 3,685.7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1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2%,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3,548,921 元,成交价格区
间为每股人民币 5.7 元至 6.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包括: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厦门市财政局、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兴业”)、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2)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


                                    1
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吴世群、吴昕颢;
    监事:张永欢、朱聿聿;
    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朝晖、刘永斌、陈蓉蓉、庄海波、郑承满、谢彤
华、黄俊猛、周迪祥。
    2. 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厦门市
财政局持有公司股份 480,045,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9%;富邦金融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73,754,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5%;盛达兴
业持有公司股份 252,966,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9%;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1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1%;公司副行长兼董事
会秘书陈蓉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9,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1%。
    二、增持措施的主要内容
    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不低于触发日前最近一个年度自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
的 10%增持公司股份,即厦门市财政局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200.12
万元,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184.39 万
元,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632.42
万元,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28.75 万元;
前述 12 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低于触发日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税后
薪酬总额的 10%主动增持公司股份,即主动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40.06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厦门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13,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32%,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3,548,921 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
股人民币 5.7 元至 6.0 元。其中 12 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6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1%,


                                    2
     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154.01 万元,已完成本次稳定股价增持计划的增持义务;
     盛达兴业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4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2%,累计增持
     金额人民币 200.89 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 31.76%;其余增持主体尚未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股
                               增持前持股      本 次 增   增持后持股    本次增持
序号 名称           职务
                               数量            持数量     数量          金额
1       吴世群      董事长     0               21,000     21,000        121,600
2       吴昕颢      董事、行长 0               20,000     20,000        115,600
3       张永欢      监事长     0               35,800     35,800        205,850
4       朱聿聿      职工监事   0               22,000     22,000        127,160
5       李朝晖      副行长     0               21,800     21,800        128,402
6       刘永斌      副行长     0               22,000     22,000        126,720
                    副行长兼董
7       陈蓉蓉                 29,899          21,000     50,899        121,800
                    事会秘书
8       庄海波      副行长     0               20,700     20,700        119,718
                    副行长兼首
9       郑承满                 0               21,300     21,300        121,800
                    席信息官
                    副行长兼首
10      谢彤华                 0               20,000     20,000        115,800
                    席风险官
11   黄俊猛         行长助理   0               20,500     20,500        119,515
12   周迪祥         行长助理   0               20,000     20,000        116,100
13   盛达兴业       ——       252,966,517     347,100    253,313,617   2,008,856
合计                           252,996,416     613,200    253,609,616   3,548,921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收到厦门市财政局书面通知,厦门市财政局持有的公
     司 480,045,448 股股份将全部划给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该股权划转
     事项已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已经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核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4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分别披露
     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拟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股权变更
     获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目前划转事
     项尚在进行中,若后续完成划转,则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厦门市财
     政局相应稳定股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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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中各增持主体在方案实施
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4.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稳定股
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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