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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1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5 名,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
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
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宁向东,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清华
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哈佛商学院、
伊利诺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悉尼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清华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戴亦一,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厦门
大学 EMBA 中心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谢德仁,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清华
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财政部
第三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经
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聂秀峰,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首钢
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处、资金处主任科员、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财务管
理处副处长、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副处长、处长、通化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总会计师、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钢金融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首钢基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欣,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中国人
民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员会主任助理(挂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浙江中
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二、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1 次,共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23 项;董事会 14 次,其中现场会议 9 次,通
讯表决会议 5 次,共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98 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7
次,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61 项。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包括通
讯表决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
                                                         审计与   风险控
独立董事   股东                                          消费者   制与关
                   董事会     战略     提名      薪酬
  姓名     大会                                          权益保   联交易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护委员   管理委
                                                           会       员会
 宁向东     1/2     14/14     3/3       4/4       -         -        -
 戴亦一     2/2     14/14      -        4/4      3/3        -       9/9
 谢德仁     1/2     13/14      -         -       3/3       7/7       -
 聂秀峰     1/2     13/14      -        4/4       -        6/7      9/10
 陈 欣      1/2     14/14      -         -       3/3       7/7       -


注:(1)上述数字为亲自出席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方式出席的会议次数;
    (3)除公务冲突和特殊原因外,独立董事均能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能在会
前认真审阅议案、表达审议意见,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前认
真审阅各项议案,按时出席会议,客观审慎决策,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
上得到体现,对审议事项均投票同意,未出现投弃权票或反对票的情形,也未遇
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独立董事关心公司战略部署执行情况,深入研究重大问
题,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董事长选举、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大
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加培训情况
    公司董事会注重独立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关注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培
训。公司就公司治理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等向独立董
事进行了专题介绍及培训,公司高管层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银行业监管新规及资
本市场情况报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董
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对董事选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风险控制、内
控评价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度,总计签署独立意见 14 项。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期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关联交易相关报告,加强对关联交
易的审核监督,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指导规
范关联交易行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涉及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具有合法性、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
损害。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除中国人民银行和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正常业务以外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每股 0.25 元(税前)进行 2021 年度现金股利分红,现
金分红率为 30.42%。公司在现金分红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
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
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拟定利润分配的方案的过程中,充
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分配方案既有利于
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又同时兼顾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
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审计过程
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
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董事提名选举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厦门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姚志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厦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黄金典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选举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业绩公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有关业绩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业绩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所有承诺
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执行
披露。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
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真实与完整。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和实施起到关键作用。2022 年的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共 5 个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认真
履职,积极发表意见,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内容涉及经营情况、风险控制、
内控报告、战略执行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董事长选举、经营情况、风险控
制、制定董事会授权书、不良资产转让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 5 项议案,内容涉及集团工作情况、
战略执行情况、数字科技发展规划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 7 项议案,内容涉及选举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委员等;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 4 项议案,内容涉及行领导薪酬分配
方案、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制定 2022 年绩效任务书等;
    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审议 12 项议案,听取
1 项报告,内容涉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内控报告、委员会履职评价报告、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年度管理建议书制定等;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10 次,审议 32 项议案,内
容涉及风险报告、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关联方名单制定、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修订、不良资产转让、授信议案等。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

实勤勉,积极履职,积极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各
方的沟通,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利润分配、董事选举、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关联交易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作出指示,监督公
司各项业务发展及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和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围绕董事会重点工作,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为公司实现稳健发
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宁向东、戴亦一、谢德仁、聂秀峰、陈欣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