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和金
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或“联席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门银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志萍、
檀庄龙、洪主民、吴昕颢、周永伟、黄金典、汤琼兰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
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
允性原则;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
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
1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厦
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将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 截止 2022 年 12 月末
序 2022 年 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 预计额度的
号 预计额度
业务品种 获批情况 额度使用情况
富邦华一 主要用于同业 同业授信额度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银行有限 授信、同业交 20 亿元(敞口 9 授信余额为 0
元(敞口 10 亿元)
公司 易等业务 亿元)
台北富邦
主要用于同业 同业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富邦金融 授信、同业交 20 亿元(敞口 授信余额为 0
股份有限 元(敞口 10 亿元)
控股股份 易等业务 10 亿元)
公司
1 有限公司
富邦银行 主要用于同业 同业授信额度
及其关联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香港)有 授信、同业交 20 亿元(敞口 授信余额为 0
方1 元(敞口 10 亿元)
限公司 易等业务 10 亿元)
日盛国际
主要用于同业 同业授信额度 5
商业银行 同业授信额度 5 亿
授信、同业交 亿元(敞口 5 亿 授信余额为 0
股份有限 元(敞口 5 亿元)
易等业务 元)
公司
主要用于同业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 同业授信额度 13 亿
2 授信、同业交 同业授信额度 0 授信余额为 0
限公司 元(敞口 3 亿元)
易等业务
主要用于同业 综合授信额度 8 债券投资余额 1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 授信额度 12.4 亿 授信、债券投 亿元(敞口 5.59 亿元(敞口 1 亿
3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敞口 8.5 亿元) 资、传统授信 亿元)+低风险 元),传统授信
业务 授信额度 2 亿元 余额 3.30 亿元
1由于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的预计额度间不可共用,故单独列示。
2
2022 年 截止 2022 年 12 月末
序 2022 年 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 预计额度的
号 预计额度
业务品种 获批情况 额度使用情况
(敞口 0.09 亿 (敞口 3.30 亿
元) 元)
综合授信额度 4 授信余额 2.18 亿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 授信额度 8 亿元(敞 主要用于传统
4 亿元(敞口 4 亿 元(敞口 2.15 亿
公司及其关联方 口额度 5 亿元) 授信业务
元) 元)
传统授信余额
0.26 亿元+债券
主要用于传统 投资余额 2.7 亿
授信、他用担 授信额度 45 亿 元+分离式保函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 授信额度 45 亿元+
保额度、同业 元(敞口 35 亿 余额 1.52 亿+他
5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他用担保额度 20 亿
授信、同业交 元)+他用担保 用担保敞口余额
方 元(敞口 35 亿元)
易、债券投资 额度 20 亿元 5.67 亿+同业授
等业务 信余额为 4 亿元+
代客理财余额
0.4 亿元
授信余额合计
综合授信额度
8.58 亿元(敞口
人民币 8 亿元
余额 6.68 亿元),
(总敞口人民
包含一般授信余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 15.23 亿 主要用于传统 币 8 亿元)+2.6
6 额 7.08 亿元(敞
及其关联方 元(敞口 8 亿元) 授信业务 亿元低风险额
口余额 6.68 亿
度(敞口 0)+3
元)+低风险授信
亿元他用按揭
余额 1.9 亿元(敞
额度
口 0)
主要用于传统 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余额 0.89 亿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 授信额度 2 亿元(敞
7 授信、债券投 0.99 亿元(敞口 元(敞口 0.89 亿
公司 口 2 亿元)
资业务 0.99 亿元) 元)
授信余额 0.58 亿
综合授信额度
元(敞口 0.58 亿
主要用于同业 敞口 20 亿元(含
元)+同业授信余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 授信额度 30 亿元 授信、同业交 投资额度敞口
8 额为 4.12 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敞口 20 亿元) 易、传统授信 20 亿元,传统授
(敞口 4.12 亿
业务 信额度 3.5 亿
元)+代客理财余
元)
额 0.3 亿元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 主要用于债券 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余额 0.56 亿
授信额度 10 亿元
9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投资、传统授 1.72 亿元(敞口 元(敞口 0.51 亿
(敞口 10 亿元)
关联方 信业务 1.18 亿元) 元)
主要用于信用 授信额度 2.49 授信余额 1.66 亿
授信额度 3 亿元(敞
10 关联自然人 卡、贷款等业 亿元(授信敞口 元(敞口余额
口 3 亿元)
务 2.49 亿元) 1.66 亿元)
3
注: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1)平顶山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已合并入中原银行,不再是单一法人机构,故公司对平顶山银行的同业授信额度调整为
0 亿元;(2)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在公司的授信额度,因融资方案调整,导致实际审批
授信额度与预计额度偏差较大;(3)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2 年在公司的授信额度,为上
报时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导致。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序 2022 年 2023 年
关联方 预计额度的业务品种
号 预计额度 预计额度
授信额度 45 亿元 授信额度 45 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敞口 35 亿元)+ (敞口 35 亿元)+ 他用担保额度、同业
1
公司及其关联方 他用担保额度 20 亿 他用担保额度 20 亿 授信、同业交易、债
元 元 券投资等业务
富邦华一银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
富邦金融 行有限公司 元(敞口 10 亿元) 元(敞口 10 亿元) 同业交易等业务
控股股份 台北富邦商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
2 有限公司 业银行股份
元(敞口 10 亿元) 元(敞口 10 亿元) 同业交易等业务
及其关联 有限公司
方2 富邦银行(香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同业授信额度 20 亿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
港)有限公司 元(敞口 10 亿元) 元(敞口 10 亿元) 同业交易等业务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 授信额度 12.4 亿 授信额度 12.4 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
3
司及其关联方 (敞口 8.5 亿元) (敞口 8.5 亿元) 务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授信额度 10 亿元 授信额度 8 亿元(敞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
4
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敞口 10 亿元) 口 8 亿元) 债券投资等业务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授信额度 15.23 亿 授信额度 12 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
5
关联方 元(敞口 8 亿元) (敞口 8 亿元) 务
授信额度 2 亿元(敞 授信额度 2 亿元(敞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
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口 2 亿元) 口 2 亿元) 务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 8 亿元(敞 授信额度 4 亿元(敞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
7
及其关联方 口额度 5 亿元) 口 4 亿元) 务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 授信额度 30 亿元 授信额度 35 亿元
8 同业交易、传统授信
责任公司 (敞口 20 亿元) (敞口 25 亿元)
业务
授信额度 3 亿元(敞 授信额度 3.2 亿元 主要用于信用卡、贷
9 关联自然人
口 3 亿元) (敞口 3.2 亿元) 款等业务
2 由于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的预计额度间不可共用,故单独列示。
4
注: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方;
2.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公司授权制度履行业
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4.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5.上述关联方的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交易额度项下仅限于承做由利率债质押的同业业务、深沪证券交易所债券
逆回购、银行间市场债券逆回购、利率债债券借贷业务、外汇交易中心即期外汇交易等非敞口业务。
6.公司 2023 年与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
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1)基于客户业务发
展需求,公司拟继续与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建立业务合作、提供融资服务;(2)厦门国有
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明确融资方案后,公司拟给予其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3)福建海西金
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规模逐渐扩大,并对业务增量需求有意向,因此今年预计额度拟调增 5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3085XG)
为国有企业,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3 日,控股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注册地址为
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4620 单元,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注册资本 226.16 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
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等。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03.64 亿元,净资产
282.27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67.52 亿元,净利润 15.78 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银行董事檀庄龙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且持有厦门银行 5%以上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及其关联方
1.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684694)成立于 1997 年
5
3 月 20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
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A 座 101 室、18 楼、19
楼及 20 楼,经营范围为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
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45 亿元,其中富邦金融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持股 42.09%、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 57.91%,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
司。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 1346.44 亿元,净资产 85.67
亿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9.61 亿元,净利润 3.84 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华一银行为持有厦门银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2.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 2005 年 1
月 1 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陈圣德,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 2 段 50
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
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
合人民币,下同)7574.27 亿元,净资产 514.91 亿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
入 87.77 亿元,净利润 41.98 亿元。3
(2)关联关系
台北富邦银行为持有厦门银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
3
2022 年 9 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财务数据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新台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2 年 9 月
30 日 1 台币=0.2239 元人民币
6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3.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
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38 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
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1059.86 亿元,
净资产 128.59 亿元,202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7.90 亿元,净利润 1.74 亿元。
4
(2)关联关系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持有厦门银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邦金控的
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463765M)成
立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
代表人周永伟,注册资本 15.00 亿元,其中周永伟持股 37.82%、周少雄持股
31.09%、周少明持股 31.09%。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中兴南路 655 号。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涉及服装、房地产、类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
其中,服装生产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 2022 年 9 月末,福建七匹
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02.09 亿元,净资产 80.2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44.41
亿元,净利润 1.92 亿元。
(2)关联关系
4
2022 年 6 月末富邦银行(香港)财务数据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2 年 6
月 30 日 1 港币=0.85519 元人民币。
7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厦门银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厦门银行董
事周永伟先生为该集团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2BXP11Y)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 50 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
区厦门片区同益路 9 号地产大厦第 6 层。厦门国有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
要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
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合并数据,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总额 22.33 亿元,净资产 21.64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369 万元,净利润
877 万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厦门银行主要股东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
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294767L)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吴泉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0.00 万元,是泉舜集团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住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21 号泉舜大厦 8-9 层。泉舜集团以房
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集科技研发、教育与健康产业、工业制造和工程承包为一
体。截至 2022 年 9 月,泉舜集团总资产 76.24 亿元,净资产 29.54 亿元,实现营
业收入 28.45 亿元,净利润 0.85 亿元。
(2)关联关系
8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银行监事吴泉水先生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且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持有厦门银行 3.51%股份,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
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34767U)为深交
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16 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谭侃,注册资本 8.79 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
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 1 楼、3 楼、8 楼北面、9-12 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主要为危险废物治理、水和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
查、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等。截至 2022 年 9 月
末,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24.92 亿元,净资产 52.29 亿元;实现营业
收入 28.48 亿元,净利润-0.9 亿元。
(2)关联关系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厦门银行主要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
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2842357)成立于
1997 年 3 月 10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
人为陈铁铭,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28 层 01,注
册及实收资本 11.80 亿元,其中厦门港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3.14%、陈铁铭
持股 46.86%。集团目前主营文化娱乐、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三个领域,目前
大洲控股集团的子公司中仅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在厦门银行有授信余额。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
部)总资产 15.14 亿元,净资产 13.46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0.0001 亿元,净利润
0.3822 亿元。
9
(2)关联关系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银行监事陈铁铭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持有厦门银行 2%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
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MA2XNL6NXX)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青松,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街 474 号 5
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亿元,其中厦门银行持股 69.75%、石狮市城市建设
有限公司持股 23.25%、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 4.0833%、福建省铁拓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9167%。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融资租
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
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
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131.65 亿元,净资产 18.25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5.01 亿元,净利润 2.17 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厦门银行持有 69.75%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关联自然人
厦门银行关联自然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
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银行保险机构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
益人;
10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 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 5%但对银行保险机
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
策权的人员;
4.上述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
姐妹;
5.以下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
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 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 5%但对银行
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 1 项、第 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所述
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厦门银行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
厦门银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厦门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1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
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 冰 林义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姚小平 薛慧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