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公司债券2019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1-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二)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9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债券简称:17 东兴 02 债券代码:143135
债券简称:17 东兴 03 债券代码:143136
债券简称:17 东兴 F2 债券代码:145185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
重要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自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对外公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17 东兴 02 的基本情况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327 号文件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7 东兴 02”,代码为 143135。
4、发行主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0%。
8、计息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
率固定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联合[2017]511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二、17 东兴 03 的基本情况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327 号文件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7 东兴 03”,代码为 143136。
4、发行主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9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99%。
8、计息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
率固定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联合[2017]511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三、17 东兴 F2 的基本情况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179
号文件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 20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7 东兴 F2”,代码为 145185。
4、发行主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39%。
8、计息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
率固定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2017]511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债券债项未评级。
1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第二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 2019 年 1 月 8 日,发行人存在涉案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故对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予以披露。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被告北京
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弘高中太返还本金 1.25 亿元,并支
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
事判决书》((2018)京 02 民初 349 号),判决弘高中太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款本金 1.25 亿元,并给付融资款期内利息、
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国金证券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
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
的有关规定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