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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品种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品种二)、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4-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二)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9 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债券简称:17 东兴 02           债券代码:143135
        债券简称:17 东兴 03           债券代码:143136
       债券简称:17 东兴 F2             债券代码:145185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
                          重要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自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对外公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17 东兴 02 的基本情况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327 号文件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7 东兴 02”,代码为 143135。

    4、发行主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0%。

    8、计息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

率固定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2018]606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二、17 东兴 03 的基本情况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327 号文件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7 东兴 03”,代码为 143136。

    4、发行主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9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99%。

    8、计息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

率固定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2018]606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三、17 东兴 F2 的基本情况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179

号文件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 20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7 东兴 F2”,代码为 145185。

    4、发行主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39%。

    8、计息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

率固定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2018]606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债券债项未评级。

    1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第二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 2019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存在涉案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故对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予以披露。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被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

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弘高中太返还本

金 1.25 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

事判决书》((2018)京 02 民初 349 号),判决弘高中太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款本金 1.25 亿元,并给付融资款期内利息、

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就一审判决认定的融资款利息及逾期

违约金部分已提起上诉,被告方弘高中太亦提起上诉。近期,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的上诉申请,目前案件在二审程序中,尚未

开庭。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诉讼事项目前对公

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

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国金证券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

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

有关规定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