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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7  

						公司代码:601198                                                         公司简称: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稽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规程,具体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收集评价资料、识别控制点和风险点、实
施评价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核实整改情况、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内容,稳步推进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4 家全资子公司——东兴资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资本”)、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投资”)、东兴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兴期货”)、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香港”)。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
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
互制衡机制。

     董事会设立了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权责和决策程序。此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监督职能,已制定
独立董事制度。

     2)发展战略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
平和自身优劣势等影响因素,制定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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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董事会层面,公司设立了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核公司年度及中长期业务计划及发展战
略;对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和融资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研究和审核发展战略专项研究
报告等。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资本市场发展和证券行业创新发展趋势,公司以“大投行、大资管、
大财富”为基本战略,致力于发展成为一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先进企业文化、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
国内大中型综合性券商,在行业以及社会产生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未来五年,公司将充分借助控股股东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控股平台的资源优势,深度参与集团的不良资产处置,推动买方和
卖方业务相结合,加快发展海外新业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借助金融科技实现从“交易中心”到“财
富管理中心”的转变,实现业务规模和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并购机会,把握资本补
充的时机与节奏,适时推动增发、发行次级债、发行可转债等资本补充工作,长期为股东创造价值,实
现对客户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和谐统一。

    3)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建立了一系列关于人才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
等管理制度。重视证券行业的“人本”特征,针对不同类别人员制定差异化的引进和甄选程序,注重公平
竞争、公开及透明操作;制定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依托东兴学院和培训信息系统平台,采用多种方式
对员工进行不同层级和内容的专业培训,健全员工持续教育机制;注重内部人才培育和人才梯队建设,
建立后备人才库,不定期组织开展内部人才盘点和选拔,强化入库和出库管理,综合运用培训、交流、
轮岗、导师制等多维度的方式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严格干部选拔及任用管理,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标
准及程序,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高度重视考核激励体系建
设,建立了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考核激励制度,落实监管部门有关薪酬考核要求,
关注风险管控及合规履职考核,建立约束机制,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紧密挂钩,健全员工退出机制,优
化提升员工效能。通过以上举措,公司搭建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凝聚
力与战斗力,有效地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4)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
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努力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2018 年,东兴证券在履行经营经济责任的同时,认真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对口帮扶的 4 个贫困县
中,有两个成功“摘帽”;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号召,重视回馈社会,纾
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组织多种形式的扶贫攻坚和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投
资者教育工作。

    5)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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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引导和规范员工行为,打造企业品
牌,形成整体团队的向心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公司成功举办东兴证券成立十周年的公益及客户答谢
会,是十年来对公司企业文化、公益事业、公司品牌等一次全方位展示。公司通过微信企业号等平台开
展多次企业文化推广活动。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自觉发挥主导和示
范作用;公司持续将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经营管理中,切实做到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增强了
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企业文化凝聚为支持公司发展和队伍成长的精神动力。

    (2)风险评估

    公司依照“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与监事会,公司经理层、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专职风险管理部门,业
务经营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组成的四个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四级风险管理体系
一方面使各层级各司其职,另一方面通过对各项风险的识别、评估、报告、处置、监督检查,保证公司
的总体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对公司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
风险、合规与法律风险等,进行识别、计量、评估、监控、应对与报告。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制定下发了《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指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优质
流动性资产管理细则》、《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方法、
风险监测、应急处置、风险报告等相关流程。风险管理部、财务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
流动性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通过执行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抵(质)押品管理、流动性风险指标监控、
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等方法,定期评估流动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公司各项业务
运作中的流动性风险,防范风险事件发生。

    公司流动性风险采用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在确保有效控制总体流动性风险水平的同时,对各分支
机构和子公司、各业务条线流动性风险水平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并确保遵守有关流动性
风险管理的各项监管要求。

    2)市场风险

    公司制定下发了《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市场风险管理的定义、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与
原则、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市场风险的分类和分布、市场风险管理基本要求(包括偏好和容
忍度、限额管理、风险管控机制、新业务市场风险管理等)、市场风险关键控制措施、市场风险模型与
系统等。公司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包括风险限额指标在内的市场风险量化指标体系,结合压力测试、敏感
性分析等手段,持续对市场风险进行识别、评估、计量和报告。日常市场风险管控方面:公司针对市场
风险相关的业务条线建立了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通过人工/系统实时监控,识别和管理潜在风险;定
期开展对市场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计算风险敞口和 VaR 值等指标;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
出具风险日报、周报、市场风险分析报告等,及时向管理层汇报公司市场风险情况。市场风险系统方面,
                                              4
公司已开发建设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监控公司整体的市场风险,针对不同业务条线开展市场风险分
析,并定期汇报风险概况。

    3)信用风险

    公司制定下发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信用风险管理的定义、
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与原则、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信用风险分类与分布、信用风险管理基本要
求、信用风险偏好与容忍度、信用风险限额管理、信用评级管理、授信管理、信用风险缓释、存续期的
风险分级与盯市管理、违约管理、主要业务信用风险的关键控制措施及信用风险高级管理与计量应用等
相关流程。公司信用风险主要涵盖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固
定收益业务以及部分创新业务。公司持续建立健全业务部门与风控部门的双重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在充
分了解发行人或交易对手经营状况、历史履约情况等资信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发行人或交易对手进行
信用评级和授信,加强合同管理等手段,实现对信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公司针对投资品种、客户均制
定了相应的准入标准,并在限制范围内开展业务,实现了对风险的前端把控。同时,在不同投资品种、
客户之间适当进行资产组合配置,确保单一领域或客户的信用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采用压力测试、敏感性分析等手段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并基于相关结果有效管理信用风险。通过公司
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及业务系统中的信用风险管理功能模块对客户及债项的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
监控,跟踪各业务品种的信用风险状况、集中度等信用风险指标情况,并出具分析及预警报告,根据内
部授信管理办法,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4)操作风险

    公司制定下发了《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操作风险管理的定义、操作风险管理目标与
原则、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操作风险分类与分布、操作风险偏好与容忍度、操作风险管理工
具、新产品新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控制与缓释基本要求、主要业务操作风险的关键控制措施
等相关流程。公司通过严格权限管理,实行重要岗位双人、双职、双责等方法,防范操作风险。同时,
公司通过健全的授权机制和岗位职责、制度流程、前中后台的有效牵制、完善的 IT 系统建设、严明的
操作纪律和严格的事后监督检查及加大问责力度等手段,多措并举管理操作风险。此外,公司在日常经
营中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发挥内部控制部门及业务部门内部合规风控人员的相关
控制职能。公司不断完善操作风险及控制的评估,并结合集团高管驾驶舱、典型操作风险事项深度分析
报告等管理手段,加强损失数据收集,逐步探索搭建并完善公司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与报
告机制。公司重视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存在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规范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公司总体操作
风险可控、可承受。

    5)合规与法律风险

    公司建立了能够满足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并有效运行。公司通过合规咨
询、合规审查、合规风险监测、合规检查、合规提示、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等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识

                                             5
别与评估,防范合规风险。

    公司不断加强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加强合规、普法和法律培训,审核公司各部门、各业务线的合
同,安排合规与法律人员参与公司重大项目业务模式的论证和谈判,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结合相关监管
规则、业务规则的变化,涵盖了包括不限于经纪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
业务、另类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领域,为公司创新业务提供合规法律服务。公司制定了《合
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拟定、报批、审核、签署、实施、监督、归档过程中的规范和要求,并根据
合同的类别规范了相应的审核流程和权限,强化了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诉讼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诉
讼(仲裁)案件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诉讼案件中的职责、诉讼案件处理流程等内容,强
化了对诉讼仲裁案件的管理。

    (3)控制活动

    1)经纪业务

    公司设立经纪管理委员会,建立了经纪业务管理机制,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或修订了
《客户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代理证券账户业务管理办法》、《代理证券账户业务操作指南》、《客户交易
佣金设置与调整工作指引》、《单客户多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管理办法》、《经纪业务适
当性管理办法》、《特殊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经纪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办理的流程,明确
了业务操作的步骤,在管理上实现集中的授权管理、客户管理、业务管理、运营管理、技术管理以及风
险管理。

    公司加强业务流程集中式管理,已实现法人集中清算,对交易和结算权限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前后
台业务分离;由客服中心集中承担系统内客户电话委托、业务咨询、投诉举报、部分客户回访等工作。
公司每年保证一定的分支机构稽核覆盖率,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实行强制离岗稽核机制,防范人员道德风
险。

    公司建立统一的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规范账户开立及后续业务操作流程,保护客户
合法权益;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机制,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建立并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
三方存管制度,保证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建立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配合监管部门对客户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监督,并加强对客户账户安全性管理;建立客户回访与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不
规范行为和客户纠纷;妥善保管客户信息。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理财营销人员序列,制定了相应的理财营销管理制度,从人员聘用、岗前培训、
执业资格管理、执业行为管理、薪酬与考核、风险监控等方面防范营销人员执业不规范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账户管理相关要求推进账户管理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账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公司将继续加强账户规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营业部账
户规范工作进行督导及检查,严格执行账户规范管理内部问责制度,以有效落实账户规范管理的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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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2)信用业务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采取总部集中授信,集中风险监控,集中统一管理的方式。融资融券业务前中后
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以来,制定或修订了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融
资融券业务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管理细则》在内的三十多项融资融券业务管理
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融资融券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实行“董事会—信
用业务管理委员会—融资融券部等业务执行部门—证券营业部”四级决策、执行机制。其中,董事会负
责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总体规模;信用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可从事信用业务的分支机构的条件以及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确定对融资融券业务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授信额度、期限和利率(费率)、
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与标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以融资融券部为主的
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确定对具体客户的授信额度,以及对营业部的业务操作进行
审批、复核和监督;证券营业部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
取和交易执行等业务操作。

    公司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持续的资格管理和严格的征信和审批程序。公司各部门在授权
范围内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开户、授信等业务环节实行分级审批。合同签署方面,充分履行合同讲解与风
险揭示义务。担保品调整方面,及时按照交易所和公司标准调整担保品范围,并向投资者进行信息公示
和发送。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进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并
安排专人监控资金和证券的使用情况,确保交易结算的顺利进行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融资融券部不断
完善业务报告体系,优化对即将到期负债、追加担保物、强制平仓的及时处理与报告,有效地保障了后
台支持的平稳运行。公司通过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以及业务开展的
限额管理、维持担保比例的盯市管理、资产负债的集中度管理等手段对该业务面临的各项风险进行有效
管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管理办法(修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盯市与违约处置管理办法(修
订)》等在内的多项信用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公司实行严格的融入、融出方管理
和征信审批程序,对客户信用进行持续管理。公司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对股票质
押式回购标的证券的范围与质押率、交易履约保障比例等进行动态监控、调整与维护。公司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准
确、完整、有效地披露股票质押回购的各项信息。

    3)投资银行业务

    为规范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和有效控制项目风险,提高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从组
                                               7
织架构、制度建设、项目流程管理等环节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管控,建立了完善的投资
银行业务内部控制体系。

    组织架构方面,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三道内部控制防线。投资
银行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包括投资银行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场外市场业务总部等。其中投资银行
总部主要开展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等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业务;
债券业务总部主要开展债务融资业务、债券受托管理业务及资产证券化业务;场外市场业务总部主要开
展新三板企业推荐挂牌(含持续督导)、股份发行、并购重组等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财务顾问业务等业
务。质量控制部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建立健全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并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全流
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对项目组拟对外报送的文件进行核查审批,负责公司投资银行类终止项
目数据库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同时兼任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秘书机构。公司内核管理部、合规
法律部、风险管理部以及投资银行业务内核管理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通过介入投资银行类业务主要业
务环节、把控关键风险节点,实现公司层面对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内核
管理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下设股票承销与保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非上
市公众公司等业务内核委员会。

    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制度体系,对各类业务活动制定了全面、统一的
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根据监管要求、业务特点及时更新、评估和完善。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
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6 号)的要求,2018 年公司对投资银
行类业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或修订了涉及项目流程管理、质量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问
核与内核等方面的制度,如《保荐承销与并购重组业务立项管理办法》、《债务融资业务项目立项工作管
理办法(修订)》、《债务融资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修订)》、《债券融资业务受托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立项管理办法》、《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管理办法》、《投资银行类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投资银行类业务反馈意见报告制度》、《利益冲突管理指引》、《投资银行类业务风
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等。

    项目流程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涵盖利益冲突审查、立项、尽调、质量控制、问核、内核、报送、
发行、后续管理的全流程管理体系。项目立项前,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根据制度要求开展利益冲突初步审
查并提交合规法律部复核。公司设立了立项委员会对项目是否予以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立项委员
由业务部门和内控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2018 年公司修订了《投资银
行类业务问核制度》,对问核的目的及内容、问核程序、人员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由内核管理部负
责组织开展问核工作。同时,内核管理部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管理委员会的秘书机构,负责内核会
议的召集、内核会议资料的保管及内核委员的考核。内核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并对表决意见进行签字
确认。针对投资银行业务在持续督导、受托管理、存续期管理等后续管理阶段的特性,公司建立健全了
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相关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持续督导、受托管理、存续期管理工作。

    4)自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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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证券投资部和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主要负责公司自营业务,其中,证券投资部负责权益类证券
投资,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部的权益类自营业务以价值发现为
主要业务定位,注重上市企业的基本面研究,结合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的发展态势,选择进行投资操作。
在风险管理层面通过集体决策、组合投资、套期保值、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有效防范各类自营业务风险;
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则在系统的研究和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取票息收入
和交易价差收入。

    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了《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操作规程(第四次修订)》、《新股网下询
价及申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自营业务股票池管理
办法(第十次修订)》、《固定收益自营业务管理办法》、《固定收益业务系统管理办法》、《固定收益业务
风险管理细则》、《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规定》、《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
法》、《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管理办法(修
订)》等制度。公司自营业务实行董事会—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三级决
策、执行机制。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隔离墙制度,将自营业务与其它业务相互分离。建立了独立的交易系统,使用专
用席位。公司自营业务内部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权限管理,对研究策划、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运营
维护职责实行人员岗位分离。涉及自营业务的相关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除已取得授权的正常业
务需求外,未经相应权限审批人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查询证券自营账户的交易记录。公
司通过相应程序确定基础池、优选池、精选池和限制池股票。其中,限制池股票由合规法律部与风险管
理部根据外部监管规定及内部公司要求提供。证券投资部对证券投资的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严格分离管
理,证券投资部内亦设风控专员和合规专员,风控专员实时监控部门投资组合动态风险,合规专员监控
违反公司制度、超出公司授权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交易行为。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内设立投资决
策小组,投资决策小组是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内设的日常决策组织,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公司证券投资决策
委员会关于固定收益证券自营业务的各类决议;确定阶段性投资策略,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密切
关注市场的重大变化,分析可能对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产生的影响并及时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固定收
益业务总部严格按照既定的审批流程及确定的限额开展日常工作,公司严格将公司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在
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当投资品种(投资组合)触及既定的止损线后,自营业务部门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
进行止损操作,合规法律部与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其止损操作。

    5)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单一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
由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负责具体运作。

    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或修订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


                                               9
理细则》、《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集中交易管理细则》、《私募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决策管理细则》、《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交易合规指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与
报备管理细则》、《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
业务尽职调查实施细则》等业务制度,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决策、证券池、产品设计、业务推广、信
息披露、客户关系、交易系统权限、风险管理、内部评估、集中交易、登记结算、尽职调查、投后管理、
保密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行“董事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
决策小组”三级决策、执行机制。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审议
并批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的内控流程和授权机制、不同时期资产管理业务的总体业
务发展与风险控制方案、审议资管计划重大项目和非标准化项目的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议案、审议资产
管理创新业务的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议案等。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决策小组根据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
资决策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对投资经理进行日常管理。投资经理在投资决策小组的指导下,设计投
资组合,自主负责进行投资管理,并向交易员下达投资交易指令,如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当及时
报告投资决策小组、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财务部、运营管理部、风险管
理部、合规法律部、稽核审计部分别对资产管理业务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财会核算、账户管理、
业务规范性等方面的监督。

    6)研究咨询业务

    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等
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规范开展研究咨询业务。为有效防范研究业务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公司自成立
以来制定了《研究所管理制度》、《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研究员执业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操作方面,研究员提交报告、研究所及合规法律部对研究报告的审核均通过东兴证券投研综合管理
平台进行,审核时间和人员通过系统进行留痕。未经研究所内部初审和复审岗位审核并经合规法律部合
规性审核通过的报告不得对外发布。

    公司合规法律部负责对研究报告进行利益冲突等合规性审核,对公司自营业务持有证券达到发行量
1%以上的情况,根据公司信息隔离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在报告中披露公司持有的情况,并在报告发布
当日及下一个交易日限制公司自营业务进行与研究报告观点相反的交易,同时根据公司信息隔离管理制
度建立观察和限制名单,拒绝发布涉及限制名单中证券的研究报告。合规岗位将复核报告撰写人是否处
于跨墙期间以及是否违反公司关于跨墙管理的规定。

    7)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

    公司从制度建设、内部执行、事后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综合运用预算、
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
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10
    ⅰ.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基本财务管理制
度,对财务管理的原则、财务管理权限与职责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收支审批、费用报销管理、
财务交接、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流程;制定了《费用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备用金借款管理和费用
报销审批程序;制定了《发票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强化问责
机制等措施加强发票管理。

    公司合理设置财务管理部门、岗位并配备专门人员,明确每个岗位工作职责和流程,对不相容岗位
实行人员分离,对重要岗位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对分支机构垂直领导和委派制,制定《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子公司财务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事项管理和控制,促进子公司发展,有
效控制风险。通过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抽调财务人员全程参与业务的组织、讨论等,保证公司
财务管理的安全、有效。

    ⅱ.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自有资金管理办法》、《自有资金业务操作规程》、《现金管理工具投资管理办法》,坚
持资金运用必须遵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总原则,针对资金运用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实行集中统
一、严格分类、计划管理、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严格按规定执行层级审批、流程化操作,严格执行资
金调拨、运用的审批程序,保证公司资金使用的安全与高效;制定了《现金及重要单证管理办法》、《银
行帐户管理办法》、《网上银行管理细则》、《财务印章使用及管理细则》,对现金、财务印鉴、结算票据、
银行帐户、网上银行操作等环节予以严格规范,实行经办与复核的双岗确认,确保资金的结算与支付不
发生错漏;制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债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对债务融资、
授信管理、审批流程、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等环节进行严格规定,保证融资工作的规范运行;通过
资金预算、预约使用、设立应急储备、定期测试、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

    ⅲ.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会计制度》,涵盖了会计基础工作规定,为保证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
规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在会计核算中,采取减少非系统控制的人为干预、不相容岗位的人员分
离、重要环节的双人审核等措施,确保会计政策的一贯性,保障财务核算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编制流程, 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讲解、证券行业统一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完成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时刻关注会计准则、税法、监管
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变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规、完整,同时财务报告需经
过逐级审批通过后按照公司流程予以对外报送,确保信息披露及时、有效。

    iv.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11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人为调整因素,对于批量处理的、同质性的会计处理予以会计电
算化,同时及时进行服务器数据备份,以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相关财务数据的及时输入、输
出以及保存。公司持续推进财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可靠。

    8)信息技术管理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行业规范,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技术管理的组织体系与制度流
程,明确信息技术管理的 IT 治理、IT 合规、IT 安全三条主线。公司设立 IT 治理委员会,向公司管理
层负责,负责公司 IT 治理与安全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重大信息技术项
目的审核、数据治理、IT 应急与业务连续性管理、IT 预算管理等事宜。公司设立信息技术部,负责公
司 IT 规划、IT 质量控制、IT 安全、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维工作。

    公司按照业务发展战略方向制定 IT 战略,按照行业技术要求建设了上海、北京两个中心机房,根
据业务发展建设了深圳、福州两个子机房,并建设与之配套的公司局域网,通讯线路实现了多运营商双
线路备份,各项信息系统实施了相应等级的备份能力建设,重要信息系统实现了统一数据备份,其中集
中交易、网上交易等重要系统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并实现了异地灾难备份部署。公司
采取信息技术人员任职资格集中评价、信息安全日报、信息安全定期与不定期稽核、营业部信息安全评
价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全辖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监督与评价。公司认真落实业务与技术分离与制衡的权
限管理机制,重要密码分段分部门管理,业务用户权限由公司总部业务职能部门集中管理并实行多岗复
核。公司开展信息技术风险控制、定期监测与评估,不断完善 IT 应急与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建立系
统应用与技术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加强信息技术风险控制。

    9)合规管理

    公司建立了能够满足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根据公司《章程》、《合规管理
制度》建立了由董事会、合规负责人、合规法律部、下属各单位合规管理人员(含专职或兼职)四个层
面组成的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设合规总监为合规负责人,合规总监是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
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
规运营承担责任;公司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目标,对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责任;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
风险,对自身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业务事项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合规法律部和下属各单位合规管
理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总监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重视和大力开展合规宣传和合规培训工作;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合规报告体系,按照监管要求报
送定期或临时合规报告;公司各业务单位以及全体员工在开展业务活动时,须按相关制度提交合规法律
部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法律部组织或者协助业务部门对制度或业务流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梳理,进行合
规有效性评估,监测、检查和评估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隐患进行质询或调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

                                             12
促落实;公司建立畅通的客户投诉举报信息获取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公司及员工违法违规
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隐患的客户投诉举报;公司定期对各业务单位以及全体员工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执
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合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10)关联交易

    已依据相关外部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关联交易管理决策委员会议
事规则》中对关联交易决策及程序作出了规范,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
内容,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子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面对市场参与竞争,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子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及开展
工作;子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与母公司关系明确,产权界定清晰。

    2009 年 5 月,公司接受东兴期货原股东所有股权转让,同时对东兴期货进行了增资,公司持有东
兴期货 100%股权,东兴期货注册资本由 0.5 亿元人民币变更为 0.8 亿元人民币。2009 年 9 月,公司向
东兴期货增资 0.28 亿元人民币,东兴期货注册资本变更为 1.08 亿元人民币。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东兴期货增
资 1.8 亿元人民币。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东兴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东兴期货增资 0.3 亿元人民币。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东兴期货增资
2 亿元人民币。东兴期货注册资本现为 5.18 亿元人民币。

    201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1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融产品投资子公司
的议案》,同意设立金融产品投资子公司,公司出资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
资额度内决定分批次注资的具体事宜。2012 年 2 月,公司出资设立东兴投资,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2016 年 10 月,公司完成向东兴投资第二批注资人民币 2 亿元的相关工作,东兴投资注册资本由 3 亿元
人民币增至 5 亿元人民币。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东兴投资增资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按项目投资
情况分期缴足,增资全部完成后,东兴投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2017 年 12 月,注资 5
亿元人民币。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兴投资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2012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设立全资子公
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注册资本拟为 1 亿元人民
币。2013 年 12 月,东兴资本成立,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东
兴资本增资 2 亿元人民币。2017 年 2 月,东兴资本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由 1 亿元人民币增至 3
                                               13
亿元人民币。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东兴资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东兴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2018 年 11 月,东
兴资本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由 3 亿元人民币增至 5 亿元人民币。

    2014 年 8 月 18 日,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设立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3 亿元港币。2015 年 7 月,东兴香港成立,注册资本为 3 亿元港币。2016
年 3 月完成注资 3 亿元港币的工作。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东兴香港增资 12 亿元港币。
2018 年 3 月完成增资 12 亿元港币的工作。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兴香港注册资本 15 亿元港币,
实收资本 15 亿元港币。

    公司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作用。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管
理与风险控制,促进子公司的规范、高效、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

    2018 年,公司将东兴资本、东兴投资、东兴期货、东兴香港四家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并对
其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上述四家子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目标。

    (4)信息与沟通

    1)信息沟通

    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建立了畅通的管理和汇报机制以及沟通和反馈机制,保证内部
信息及时、有效、准确传递。为提高公司的信息传递效率,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
其发布各类监管规定、规章制度、通知公告等,使广大员工能及时获取各项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信息。
通过该办公系统不仅使信息沟通更加便捷高效,还实现了相关事项以及流程的留痕,提高了办公及信息
沟通的效率与效果。

    公司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报告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报告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提交相关报告,以使公司
及时掌握各项业务经营中的风险、合规及财务数据情况。公司亦建立了通过风险提示函、合规提示函等
方式不定期揭示内控活动中风险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以及接受举报的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与机制。

    公司构建多维的与投资者互动的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投资者关系”栏目、公司设立了统一的客
户投诉电话和邮箱,并对外公布,客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客
服中心等进行投诉。针对不同的投诉,公司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2)信息披露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内外部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为提高公司的信息传递效


                                              14
率,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向公司
收集信息、制作信息披露文件、对外公开披露信息及与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对公
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公司上下建立较为畅通的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并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各项信息,确保
所有股东享有平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保证公司的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不
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违反公司治理规范的情况。

     (5)内部监督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监督体系包括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合规法
律部、风险管理部及稽核审计部等不同职能和层级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经营活动进行
监督检查。

     监事会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
其成员的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活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等
进行监督。

     公司稽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履行独立的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业务、
财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以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检查、
评价、报告和建议职能,开展例行审计、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任中或离任经济责
任审计。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经纪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信息技术等关键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15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及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评价
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5%以上(含)           2.5%-5%(不含)          2.5%以下(不含)
制缺陷定量标准
(占合并后报表
税前利润百分比)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下列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
                    (2)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水平、但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5%以上(含)           2.5%-5%(不含)          2.5%以下(不含)
控制缺陷定量标
准(占合并后报表

                                             16
税前利润百分比)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下列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或重大损失;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下列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被监管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许可;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7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
公司存在诸如个别业务制度需要更新;个别分支机构个别文件内容填写不规范等一般缺陷。一般缺陷均
在可控范围内,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针对评估中识别出的一般缺陷,
公司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截至报告
日,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
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
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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