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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
同意董事会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
谭世豪先生、许学礼先生、银国宏先生、张军先生、刘亮先生、陈海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许学礼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刘亮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聘任赵慧文女士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张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均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郑振龙                       张   伟




        宫肃康                        孙广亮




                                                 日期: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