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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10-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月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魏庆华                   张涛                    张军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芳                   江月明                   曾涛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董裕平                   周亮                   郑振龙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伟                   宫肃康                  孙广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3
4
5
                                                                         目          录
目 录 .............................................................................................................................................. 6
释义 ..................................................................................................................................................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一)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8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8
            (四)股份登记情况 ..................................................................................................... 10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9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 19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20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23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5
            (三)审计机构............................................................................................................. 26
            (四)验资机构.............................................................................................................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7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2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8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 28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 28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 28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 29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 29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 29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 30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30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 3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3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3
    发行人律师声明..................................................................................................................... 34
    审计机构声明......................................................................................................................... 35
    验资机构声明......................................................................................................................... 36
第五节 备查文件......................................................................................................................... 38
    一、备查文件目录................................................................................................................. 38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38

                                                                           6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东兴证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4,484,863 股面
                         指
发行                          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发行期首日               指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 2021 年 9 月 23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公司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6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4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474,484,863 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议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王先凤、国任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晓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春玖、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一渢、江苏省铁路
集团有限公司等共计 14 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8
年 9 月 28 日向上述 14 家发行对象发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止,
上述 14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1 年 10 月 12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482 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认购资
金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止,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
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4,493,371,652.61 元(大写:肆拾肆亿玖仟叁佰叁拾柒万壹仟
陆佰伍拾贰元陆角壹分),业已划入国泰君安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
号为 31600703003370298 的账户内。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1 年 10 月 12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含税)
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10 月 13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515
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止,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74,484,863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人 民 币 9.4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493,371,652.61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018,600.18 元后,公司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4,353,052.43 元(大写:肆拾肆亿柒仟肆佰叁拾伍万
叁仟零伍拾贰元肆角叁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74,484,863.00 元(大写:
肆 亿 柒 仟 肆 佰 肆 拾 捌 万 肆 仟 捌 佰 陆 拾 叁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3,999,868,189.43 元(大写:叁拾玖亿玖仟玖佰捌拾陆万捌仟壹佰捌拾玖元肆角
叁分)。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的费用为人民币 19,018,600.18 元(不含增值
税),明细如下:承销及保荐费用 16,037,735.85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566,037.74
元,律师费用 848,331.38 元,新股登记费 447,627.23 元,印花税 1,118,867.98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9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王先凤、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晓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春玖、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一渢、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计 14 家获配
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474,484,863 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
承销方式为代销。

    5、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9.47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分红调整后,7.50 元/股)的较高者,即 9.47
元/股。

    2021 年 9 月 27 日 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共收到 13 份申购报价单。当日 12:00 点前,除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缴纳申购定金外,其
余 10 位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所有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报价均符合认购邀


                                    10
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报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9.47 元/股,较本次发行底价 9.47 元/股溢价 0%,相对
于公司股票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11.51 元/股折价
17.72%,相对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11.83 元
/股折价 19.95%;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1 年 9 月 27 日(申购报价日)前一交易日
收盘价 11.41 元/股折价 17.00%,相对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申购报价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均价 11.85 元/股折价 20.08%。

      6、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83 名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即 2021
年 9 月 16 日)后至启动发行(即 2021 年 9 月 22 日)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共收到 6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证券 1 家,其他机构 3 家,个人 2 名。

      新增的 6 名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分序号    类型                          投资者名称
  1          1      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1      其他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2      其他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          3      其他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          1      个人   林金涛
  6          2      个人   王先凤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非公开发行
共向 189 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
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共计 189 家(其中已提交认
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9 名),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


                                      11
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29 家;证券公司 15 家;保险机构 15 家;其他
机构 95 家;个人投资者 15 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
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

      2)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6)其他投资者。

      自 T-3 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即 2021 年 9 月 22 日)后至询价申购日(即
2021 年 9 月 27 日)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2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
向,其中其他机构 1 家,个人投资者 1 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新增的 2 家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分序号       类型                       投资者名称
  1          1          其他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1          个人      林晓敏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191 个特定对象(其中已提交
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41 名)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29 家;证券公司 15 家;
保险机构 15 家;其他机构 96 家;个人投资者 16 位。

      首轮申购结束后,由于投资者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均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上
限 474,484,863 股(含本数)和募集资金总额的上限 700,000 万元(含本数),发
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对认购不足的部分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12
    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下,向首轮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
发送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追加认购)》(以
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继续征询认购意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中的
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东兴证券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
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
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
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
关信息。

    2021 年 9 月 27 日 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共收到 13 份申购报价单。当日 12:00 点前,除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缴纳申购定金外,其
余 10 位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所有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报价均符合认购邀
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报价。

    首轮申购结束后,由于投资者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均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上
限 474,484,863 股(含本数)和募集资金总额的上限 700,000 万元,经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对认购不足的部分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本
次发行的追加认购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15:00,如追加认购簿记期间,
投资者认购的金额所对应的股数已触达本次发行拟募集股数上限,则发行人及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提前结束追加认购程序,最终本次追加认购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17:00 提前截止。

    在追加认购期间,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3 家投资者提交的
《追加认购申购单》,除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地风 4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未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足额缴纳定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
需缴纳定金外,其余投资者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足额缴纳了定金,为
有效认购。


                                    13
      本次发行全部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对   申购价                        是否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申购金额(元)
                                      象类型   格(元)                      有效
一、参与首轮申购的投资者报价情况
 1        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9.50       100,000,000.00    是
 2                王先凤               个人      9.47       200,000,000.00    是
 3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9.60       100,000,000.00    是
                                                 9.67       200,000,000.00    是
 4                林晓敏               个人      9.57       200,000,000.00    是
                                                 9.47       200,000,000.00    是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0.06       106,000,000.00    是
 6                陈春玖               个人      9.48       125,000,000.00    是
                                                10.06       166,000,000.00    是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47       167,000,000.00    是
                                                 9.80       173,000,000.00    是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9.51       223,000,000.00    是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      9.48       201,000,000.00    是
                                                10.06       465,000,000.00    是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57       529,000,000.00    是
                                                 9.47       649,000,000.00    是
                                                11.00       169,000,000.00    是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9.58       491,000,000.00    是
                                                 9.48       604,000,000.00    是
                                                 9.51       100,000,000.00    是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9.50       210,000,000.00    是
 13               华一渢               个人      9.47       100,000,000.00    是
二、首轮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认购情况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     益安地风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其他      9.47        20,000,000.00    否
        金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9.47         1,500,000.00    是
 16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9.47     1,508,371,703.85    是

      (2)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本次配售首轮申购者采取“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

                                       14
      则。申购报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收到的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
      簿记建档,按照有效申购的申报价格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申报价格相同的
      按照其认购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申报价格及认购金额都相同的,按照收到《申
      购报价单》传真时间(以本次发行指定的传真机时间为准,若传真了多份申购报
      价单的以接到的第一份有效报价单为准)或专人送达时间(以律师见证时间为准,
      若既传真又派专人送达了《申购报价单》,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报价单为准)由
      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追加认购期间,东兴证券及国泰君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有效《追加
      认购申购单》进行簿记建档,统计追加认购的有效资金总额、有效认购股数和认
      购对象总数,并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不改变竞价程序形成的发行价格;

          2)已申购者优先:优先满足在首轮认购申购报价日已申购者的有效追加认
      购优先配售;

          3)对于未参与首轮认购的新申购者,如需追加认购,将按照“认购金额优
      先、认购时间优先”顺序进行配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情况及上述配售原则,结合追加认购情况,本次
      共发行 474,484,863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9.47 元/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
      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占发行总
序                                                                                  锁定期
          配售对象全称          类型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量比例
号                                                                                  (月)
                                                                         (%)
1     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10,559,662      99,999,999.14    2.23%       6
2            王先凤             个人     21,119,324     199,999,998.28    4.45%       6
3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10,559,662      99,999,999.14    2.23%       6
4            林晓敏             个人     21,119,324     199,999,998.28    4.45%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1,193,241     105,999,992.27    2.36%       6
6            陈春玖             个人     13,199,577     124,999,994.19    2.78%       6


                                            15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7,634,635      166,999,993.45     3.72%     6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23,548,046      222,999,995.62     4.96%     6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   21,224,920      200,999,992.40     4.47%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8,690,600      650,499,982.00    14.48%     6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3,780,359      603,999,999.73    13.44%     6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22,175,290      209,999,996.30     4.67%     6
13           华一渢             个人   10,559,662      99,999,999.14      2.23%     6
14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59,120,561    1,506,871,712.67   33.54%     6
               合计                    474,484,863    4,493,371,652.61   100.00%

          在最终获配的 14 家投资者中,基金获配股数 97,518,476 股、获配金额
      923,499,967.72 元,占发行总量 20.55%;证券获配股数 130,728,615 股、获配金
      额 1,237,999,984.05 元,占发行总量 27.55%;保险获配股数 10,559,662 股、获配
      金额 99,999,999.14 元,占发行总量 2.23%;其他机构投资者获配股数 169,680,223
      股、获配金额 1,606,871,711.81 元,占发行总量 35.76%;个人投资者获配股数
      65,997,887 股、获配金额 624,999,989.89 元,占发行总量 13.91%。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国任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属于其他机构投资者,王先凤、林晓敏、陈春玖、华一渢为自然人投资者,上述
      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其分
      别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华夏磐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量化价
      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
      备案登记手续。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等 16 个产品属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16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
关备案登记手续。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夏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4
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财通基金壹仙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等 32 个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3)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
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C3
(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东兴证券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
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东兴证券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
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1                 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2                        王先凤                        普通投资者
 3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4                        林晓敏                        普通投资者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7
  6                          陈春玖                                普通投资者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3                          华一渢                         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14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 14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4)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
《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 17: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5)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3,371,652.6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 人 民 币 19,018,600.18 元 ( 不 含 税 ),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474,353,052.43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74,484,86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
币 3,999,868,189.43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 14 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18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7、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
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超过 5%(含)的特定发行对象,
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特
定发行对象,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该等股票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
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述获配投资者持股比例均在 5%以下,因此上述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
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474,484,863 股,募集资金总额 4,493,371,652.61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04 号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 14 家,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通过向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王先凤、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林晓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春玖、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


                                   19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一渢和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共计 14 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三明市梅列区牡丹新村 2 幢(天鸿大厦)八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563359228E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游清潮

    2、王先凤

    姓名:王先凤

    住址: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

    3、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 128 号招商开元中心 1 栋 B
    单元 25 层-2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06457R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永斌

    4、林晓敏

    姓名:林晓敏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杨明辉

6、陈春玖

姓名:陈春玖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潘福祥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张佑君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杨玉成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吴林惠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537G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陈共炎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刘秋明

13、华一渢

姓名:华一渢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

14、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291 号 103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235715453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常青


                                22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信息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产品
 1       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2              王先凤                                王先凤
 3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2
 4              林晓敏                                林晓敏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华夏基金华兴 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华夏基金华兴 10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华夏基金华兴 9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华夏基金华益 2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夏基金颐养天年 3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华夏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磐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陈春玖                                陈春玖
                                      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22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11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壹仙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3
                                          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山东国惠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1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共赢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开源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江苏信托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 55 号
                                          财通基金-玉泉 580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瑞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航盈风 1 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君享丰硕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建兴定增量化对冲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量化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玉泉 10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99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瑞坤申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13             华一渢                             华一渢
14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
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
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 14 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陈琦、成晓辉

     项目协办人:孙琳

     项目组成员:徐岚、刘登舟、李元晨、郭芳池、王冠宇、杜鹏程、左佳、籍
冠珩、胡张拓

     联系电话:010-83939224

     联系传真:010-6616260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负责人:李强


                                    25
签字律师:林雅娜、徐雪桦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联系传真:021-5243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付建超

签字会计师:曾浩、杨小真

联系电话:021-61411821

联系传真:010-8518121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付建超

签字会计师:曾浩、杨小真

联系电话:021-61411821

联系传真:010-85181218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600,484           52.74%
    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19,989,367             4.35%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2,463,160             2.99%
    4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100,000             1.74%
    5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530,568             1.54%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3,421,737             1.21%
    7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594,222             1.04%
    8      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446,900             0.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
    9      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23,525,649             0.85%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
 10        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18,724,861             0.68%
           金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                         1,877,396,948          68.07%
                       总股本                                2,757,960,657         100.0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序                                         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号                                           (股)             (%)        股份数(股)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600,484          45.00%                   0
2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159,120,561          4.92%         159,120,561
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92,419,367         2.86%                   0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2,463,160         2.55%                   0



                                           27
序                                        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号                                          (股)                 (%)      股份数(股)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787,659         1.97%           63,780,359
6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530,568         1.32%                     0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7     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                 42,238,648         1.31%           42,238,648
      管理计划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441,971         1.00%                     0
      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9                                                  24,996,900         0.77%                     0
      公司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757,889         0.73%           23,548,046
                 合计                         2,018,357,207          62.44%          288,687,6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474,484,863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74,484,863      474,484,863       14.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7,960,657     100.00%                    -   2,757,960,657       85.32%
股份总数            2,757,960,657     100.00%         474,484,863    3,232,445,520     100.00%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
长空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保险兼业代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扩大投资交易业务


                                              28
规模、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加对子公司投入、其他营运资金安排,募集资
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
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业务结构产生不利
影响。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严格按《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构成直接影响,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
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
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东方,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该等情形不会因本次
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
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9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的发行方案。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
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东兴证券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
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东兴证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
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30
等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
发行的询价、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锁定期均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询
价及配售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3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
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孙    琳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琦               成晓辉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林雅娜                 徐雪桦




律师事务所授权代表人(签字):

                                        李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34
                            审计机构声明

                                              德师报(函)字(21)第Q01970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的内容与本所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

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下统称“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

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付建超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   浩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小真




                                                年   月      日




                                     35
                            验资机构声明

                                                德师报(函)字(21)第 Q01973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

00482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认购资金验

证报告》和德师报(验)字(21)第00515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以下统称“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

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由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完

整准确地引用由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付建超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   浩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小真


                                                     年      月   日

                                     36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
盖章页)




                                         发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
第 00482 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认购
资金验证报告》和德师报(验)字(21)第 00515 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4 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5 层

    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397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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