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晖先生和张庆云女士的提名人资
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简历,杨
晖先生和张庆云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晖先生和张庆云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杨晖先生和张庆云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赖观荣先生的提名人资格和提名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简历,赖观荣先生具备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赖观荣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赖观荣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郑振龙 张 伟
宫肃康 孙广亮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