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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4-29  

                        公司代码:601198                                                  公司简称: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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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5 家全资子公司——东兴资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资本”)、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投资”)、东兴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兴期货”)、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
     香港”)、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基金”)。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以及《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党委,加强党的领导,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
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
相互制衡机制。
    董事会设立了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权责和决策程序。此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监督职能,已制定
独立董事制度。
    2)发展战略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
平和自身优劣势等影响因素,制定发展战略。
    在董事会层面,公司设立了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核公司年度及中长期业务计划及发展战
略;对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和融资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研究和审核发展战略专项研究
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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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资本市场发展和证券行业创新发展趋势,公司以“大投行、大资管、大财富”为战略目标,努
力成为一家机制灵活、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先进企业文化、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内大中型综合性券
商。
    未来,公司将围绕“以客户为中心”加快业务转型和数字化转型步伐,借助金融科技实现从“交易
中心”到“财富管理中心”的转变;依托中国东方集团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顺逆
周期双轮驱动,着力打造东兴证券差异化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并购机会,
把握资本补充的时机与节奏,适时推动增发、发行次级债、发行可转债等资本补充工作,长期为股东创
造价值,实现对客户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和谐统一。
    3)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建立了一系列关于人才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
等管理制度。重视证券行业的“人本”特征,针对不同类别人员制定差异化的引进和甄选程序,注重公
平竞争、公开及透明操作;制定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依托东兴学苑和培训信息系统平台,采用多种方
式对员工进行不同层级和内容的专业培训,健全员工持续教育机制;注重内部人才培育和人才梯队建设,
不定期组织开展内部竞聘和选拔,分批组织开展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开展选派业务骨干赴公司内外部机
构挂职锻炼,综合运用培训、交流、轮岗、挂职、导师制等多维度的方式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严格干
部选拔,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及程序,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队伍;高度重视考核激励体系建设,建立了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考核激励制度,落
实监管部门有关薪酬考核要求,关注风险管控及合规履职考核,建立约束机制,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紧
密挂钩,健全员工退出机制,优化提升员工效能。通过以上举措,公司搭建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
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有效地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4)社会责任
    自成立以来,东兴证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
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努力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智力帮扶、消费帮扶、民生设施建设等工作,全
年在湖南省邵阳县、重庆市云阳县、新疆尼勒克县等地区通过教育帮扶、消费帮扶等方式投入帮扶资金
约 646 万余元;公司在库布其沙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捐资启动“东兴证券库布其
生态公益基金”,为“碳中和”贡献行业力量和智慧。
    2021 年,公司入选 2021 中国企业慈善公益 500 强,获评“年度社会责任金融机构”、“2021 最具
社会责任感券商”等奖项。
    5)企业文化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中央加强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根据《建设证券基金行业文化、防范道德风险工作纲要》《证券
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合规风控管理、持续开展规章制度建设、构建激励问责相
容及长短期兼顾的考核体系、完善科学用人标准,守正笃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和高
质量发展。2021 年 6 月,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开展的行业首次文化建设工作评估中,公司取得文化
建设 B 类良好成绩,为公司分类评级取得加分项。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心系职工,通过组织开展“三
八妇女节花艺活动”、“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公益植树造林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等丰富的文体活动形
式,加强对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持续推动东兴文化传承,凝聚员工文化共识。
    (2)风险评估
    公司依照“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
理体系。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与监事会,公司经理层、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专职风险管理部门,
业务经营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组成的四个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四级风险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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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一方面使各层级各司其职,另一方面通过对各项风险的识别、评估、报告、处置、监督检查,保证公
司的总体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对公司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风险、洗钱风险、声誉风险等专业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监控、应对与报告。
    1)市场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是由于持仓金融头寸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持仓金融头寸来自于
自营投资、做市业务以及其他投资活动。市场风险类别主要包括权益类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
产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汇率风险等。目前公司已通过严格的投资研究及审批流程、风
险敞口限额机制、止盈止损机制等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建立了科学严谨的投资研究、授权、决策流
程,并严格执行,避免因随意决策、越权决策导致决策失误引发的市场风险;公司通过风险敞口管理和
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一系列的手段对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及极端情况下的可能损失进行评估、测算,
提前掌握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程度、须关注的重点及市场风险可能带来的实际影响,有的放矢地进行管
控;日常管控中,我公司通过限额管理、逐日盯市、系统/人工管控风控指标、VaR 值管理、业绩归因
分析、开发及应用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等方式进行全流程监控,对于单只券种或投资组合整体可能出现的
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要求进行止损止盈操作,同时公司还适时使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
权等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市场风险对冲。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客户、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而引致损失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
面:一是信用业务(含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的违约风险;二是债权(包含债券和非标债权)投资的违
约风险;三是交易对手违约风险。针对信用业务,公司通过对客户适当性管理、内部信用评级、征信、
授信审核标准等环节的严格把控,保证目标客户具有良好的资信;通过对标的证券价格、客户维持担保
比例等指标的逐日盯市,及时监控客户和标的证券负面事件,提前发现潜在信用风险;通过客户风险提
示、补充质押、强制平仓、司法追索等方式保证公司融出资产的安全。
    针对债权投资业务,债券方面,公司建立了内部信用评价、财务粉饰分析、舆情监控预警等风险管
理机制来控制债券违约和降级风险,根据信用等级进行投资限制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降低因信用风险
而带来的损失;非标债权投资方面,公司通过建立严格的尽职调查及投后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实质
调研,控制项目质量,加强投后管理,控制资金的流向及资金的归集、回收,控制项目的违约风险。针
对交易对手,通过建立债券交易对手黑白名单联合管控机制、交易对手评级与授信制度,加强交易对手
尽职调查和跟踪管理,并设定单一交易对手限额和低等级交易对手累积限额等信用风险限额,最小化因
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损失;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设定保证金比例和交易规模限制,通过内部信用
评级、授信管理、逐日盯市、风险提示、追保等手段来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
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公司持续重视并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运作,重视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结
构并进行有效的管理,以保证到期债务的支付。同时在境内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信
水平,通过比较稳定的拆借、回购等补充公司短期融资资金,通过发行公司债、次级债、收益凭证等补
充公司长期运营资金,从而使公司的整体流动性状态保持在较为安全的水平。
    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限额和预警体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
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跟踪市场近期变化情况及
公司流动性状况,确保公司在现金流异常时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报告机制,明
确流动性风险报告种类、内容、形式、频率以及报告路径,确保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及时了
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公司不断加强日间流动性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现金流测算和融资安排
确保具有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及时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日间支付需求;公司积极开展融资渠道
管理,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满足各项融资的需要;公司建立优质流动性储备池,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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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数量的流动性储备资产,监测其变现能力,确保变现能够在正常的结算期内完成,以弥补现金流缺
口,降低流动性风险;公司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
演练和测试,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确保公司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充足或不完善的内部流程、人员和系统,或者外部事件而产生直接或间接损失
的风险。公司的操作风险分布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各个岗位及各条职能线或业务线的整个流程,
具有覆盖面广、种类繁杂的特点。公司制定并下发了操作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权限管理,实行重要
岗位双人、双职、双责等方法,从源头上防范操作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健全的授权机制和岗位职责、
高效的制度流程、前中后台的有效牵制、完善的 IT 系统建设、严明的操作纪律和严格的事后监督检查
及加大问责力度等手段,多措并举管理操作风险。此外,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重心前移,充分发挥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律部、质量控制部、内核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等内部控制部门
及业务部门内部合规风控人员的相关控制职能。公司定期通过内控手册的梳理更新,不断完善操作风险
及控制的评估;结合集团高管驾驶舱、典型操作风险事项专题报告等管理手段,加强损失数据收集与分
析;并充分借助线上、线下手段动态监测操作风险相关关键风险指标,逐步探索搭建并完善公司操作风
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与报告机制。公司重视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存在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规范业
务操作规程,确保公司总体操作风险可控、可承受。
    5)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经营管理或其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监管准则或自律规则,而被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被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或纪律处分等措施,出现财产损失或商
业信誉损失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完备的合规管理制度,建立了由董事会、合规总监、合规法律部、下属
各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合规管理机制,清晰划分了各层级的合规管
理职责,全面深入推进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持续做好合规审查、
合规检查、合规报告、合规督导与培训、合规监测、合规有效性评估、合规问责等合规管理工作,切实
防范合规风险。
    6)洗钱风险
    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即法人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和经营管理过
程中,因未能严格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存在反洗钱薄弱环节,而导致机构及业务可能被违
法犯罪活动利用所带来严重的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统称。有效的洗钱风险管理,是法人金
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的基础。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洗钱风险管理体系,按照风险为本方法,合
理配置资源,对洗钱风险进行持续识别、审慎评估、有效控制,控制目标明确、科学、合理、完整。公
司洗钱风险管理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流程,覆盖所有境内外分支
机构及相关附属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公司积极建设洗钱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全体员工树
立洗钱风险管理意识、坚持价值准则、恪守职业操守,营造主动管理、合规经营的良好文化氛围。公司
建立内部不同层次的洗钱风险报告机制。反洗钱管理部门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洗钱风险情况,包
括洗钱风险管理策略、政策、程序、风险评估制度、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洗钱风险事件;
境内外分支机构、相关附属机构及时向总部反洗钱管理部门报告洗钱风险情况;各业务部门及时向反洗
钱管理部门报告洗钱风险情况,包括风险调整变动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等。
    7)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证券公司股东、员工、客户、第三方
合作机构及监管机构等对证券公司的公开负面评价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适当而有效的声誉风
险管理,围绕公司战略和重点业务,强化与外部媒体资源的沟通,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媒体环境;加
强事前管理和内部宣导,提高声誉风险应对水平;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公司
声誉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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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控制活动
     1)财富管理业务
     ①证券经纪业务
     公司设立财富管理委员会,贯彻财富条线准事业部制建设的方向,优化管理机制,公司根据监管部
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或修订了《代理证券账户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经纪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2021 年修订)》《客户回访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经纪业
务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经纪业务客户关系管理办法》《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代销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代销公募基金管理人及产品准入管
理办法(2021 年修订)》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了业务操作步骤,在管理上实现集
中的授权管理、客户管理、业务管理、运营管理、技术管理以及风险管理。
     公司加强业务流程集中式管理,已实现法人集中清算,对交易和结算权限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前后
台业务分离;由客服中心集中承担系统内客户电话委托、业务咨询、投诉举报、部分客户回访等工作。
公司每年保证一定的分支机构稽核覆盖率,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实行强制离岗稽核机制,防范人员道德风
险。
     公司建立统一的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规范账户开立及后续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客户
适当性管理机制,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建立并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证
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建立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配合监管部门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并加
强对客户账户安全性管理;建立客户回访与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规范行为和客户纠纷;
妥善保管客户信息。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理财营销人员序列,制定了相应的理财营销管理制度,从人员聘用、岗前培训、
执业资格管理、执业行为管理、薪酬与考核、风险监控等方面防范营销人员执业不规范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账户管理相关要求推进账户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账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公司将继续加强
账户规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营业部账户规范工作进行督导及检查,严格执行账户规范管理内部
问责制度,以有效落实账户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
     ②信用业务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采取总部集中授信,集中风险监控,集中统一管理的方式。融资融券业务前中后
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制定或修订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2021 年修订)》
《融资融券业务标的证券与担保物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融资融券业务融券券源管理办法(2020 修
订)》《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征授信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监控实施细则(修订)》
《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管理细则(修订)》等多项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融资融券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实行“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经营管理层—信用业务管理
委员会—信用与机构业务部等业务执行部门—证券营业部”四级决策、执行机制。其中,董事会及其授
权的经营管理层负责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总体规模;信用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可从事信用业务的分
支机构的条件以及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确定对融资融券业务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授信额度、期限
和利率(费率)、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与标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以
信用与机构业务部为主的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确定对具体客户的授信额度,以及
对营业部的业务操作进行审批、复核和监督;证券营业部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具体负责客户征信、
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和交易执行等业务操作。
     公司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持续的资格管理和严格的征信和审批程序。公司各部门在授权
范围内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开户、授信等业务环节实行分级审批。合同签署方面,充分履行合同讲解与风
险揭示义务。担保品调整方面,及时按照交易所和公司标准调整担保品范围,并向投资者进行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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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发送。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进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并
安排专人监控资金和证券的使用情况,确保交易结算的顺利进行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信用与机构业务
部不断完善业务报告体系,优化对即将到期负债、追加担保物、强制平仓的及时处理与报告,有效地保
障了后台支持的平稳运行。公司通过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以及业务
开展的限额管理、维持担保比例的盯市管理、资产负债的集中度管理等手段对该业务面临的各项风险进
行有效管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盯市与违约处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方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等多项信用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较为
完善的制度体系。公司实行严格的融入、融出方管理和征信审批程序,对客户信用进行持续管理。公司
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对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证券的范围与质押率、交易履约保障
比例等进行动态监控、调整与维护。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地披露股票质押回购的各项信息。
    目前,公司已对股票质押违约项目违约客户融资人提起诉讼,ST 弘高(证券代码 002504)、科陆电
子(证券代码 002121)、东方网力(证券代码 300367)、东方园林(证券代码 002310)等项目均已进入
执行程序,公司将持续加强股票质押业务风险的控制与化解。
    2)自营业务
    ①权益类投资业务
    权益类投资业务,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注重上市企业的基本面研究,结合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
的发展态势,进行投资操作。在风险管理层面通过集体决策、组合投资、套期保值、指标量化管理等方
式防范各类自营业务风险。
    公司制定或修订了《权益类自营业务操作规程(第六次修订)》《新股网下询价及申购、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自营业务股票池管理办法(第十一次修订)》
及《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等制度。公司权益类自营业务实行“董
事会—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证券投资部”三级决策、执行机制。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隔离墙制度,将自营业务与其它业务相互分离。建立了独立的交易系统,使用专
用席位。公司自营业务内部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权限管理,对研究策划、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运营
维护职责实行人员岗位分离。涉及自营业务的相关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除已取得授权的正常业
务需求外,未经相应权限审批人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查询证券自营账户的交易记录。公
司通过相应程序确定基础池、优选池、精选池和限制池股票。其中,限制池股票由合规法律部与风险管
理部根据外部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要求提供。证券投资部对证券投资的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严格分离管
理,部门内部设立了合规风控管理人员,实时监控部门投资组合动态风险,并监控违反公司制度、超出
公司授权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交易行为。
    ②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在系统的研究和科学决策基础上,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取票息
收入和交易价差收入。
    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与经纪、承销、资管、基金、投顾等业务类型分开办理,并在人员、账户、资
金、信息等方面严格分离;投资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由专人负
责、相互监督。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固定收益自营业务管理办法(2019.6 修订版)》《固定收益业务系统
管理办法(2019.6 修订版)》《固定收益业务风险管理细则(2019.6 修订版)》《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交易
业务流程规定(2019.6 修订版)》《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信用债券库管理办法》《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债券交
易对手管理办法(修订)》《信用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业务操作规程》等
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照制度进行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控制。涉及该类业务的中后台部门可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全面掌握、实时监测。
    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实行“董事会—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三级决策、执

                                              7
行机制。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内设立投资决策小组,投资决策小组是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内设的日常决策组
织,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公司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固定收益证券自营业务的各类决议,确定阶段性投
资策略,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按照既定的审批流程及确定的限额开展日常工作,
当投资品种(投资组合)触及既定的止损线后,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止损操作。此外,固定收益业务总部
通过内部评级建立动态债券交易对手库,依据交易对手分类对不同交易方式设置交易限额管理;根据对
单只债券或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的尽调研究结果,建立动态信用债券库进行投资管理。
      ③场外衍生品业务
      公司开展的场外衍生品业务包括场外期权业务及收益互换业务。为加强公司对场外衍生品业务的管
理,保障业务依法依规顺利开展,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场外衍生品交
易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场外衍生品交易对手方适当性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文件。
      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的决策、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柜台业务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及业务承接机构”的架构运行。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遵循相对独立、内部制衡的原则,
场外衍生品交易与证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保持相对独立,场外衍生品交易对冲所使用的席位、
账户、清算交收等与证券资产管理分开管理和操作。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前、中、后台相互分离、
相互制约。公司对场外衍生品业务进行风险监控,防范业务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等,保证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3)投资银行业务
      为规范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项目风险,提高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从组
织架构、制度建设、项目流程管理等环节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管控,建立了完善的投资
银行业务内部控制体系。
      组织架构方面,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三道内部控制防线。投资
银行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包括投资银行总部、债券业务总部、成长企业融资部等。其中投资银行总
部主要开展承销与保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债务融资业务、债券受托管理业务等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
业务;债券业务总部主要开展债务融资业务、债券受托管理业务;成长企业融资部主要开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含持续督导)业务和股份发行、并购重组等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财务顾问业
务。质量控制部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建立健全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并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全流
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负责公司投资银行类终止项目数据库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同时兼任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及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下设的立项委员会秘书机构。公司内
核管理部、合规法律部、风险管理部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内核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通
过介入投资银行类业务主要业务环节、把控关键风险节点,实现公司层面对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整体管
控。
      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投资银行业务制度体系,针对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制定了全面、
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根据监管要求、业务特点及时更新、评估和完善。目前,公司制定
有《保荐承销与并购重组业务立项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保荐承销及并购重组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
法(修订)》《保荐承销及并购重组业务持续督导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债务融资业务项目立项工作
管理办法(修订)》《债务融资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指引(2021 年修订)》《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
立项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程(2021 年
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并购重组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程(2021 年修订)》《资产证券化业务立项
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
稿电子化管理操作规程(2021 年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问核制度(第三次修
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等。
      项目流程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涵盖立项、内核、发行上市或挂牌、后续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体系。

                                             8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下设立项委员会对项目是否予以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立项委员由相
关业务部门和内控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内核管理部为公司常设内核机构,
履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内核委员会秘书机构职责,负责内核会议的召集、内核会议资料的
保管及内核委员的考核,内核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并对表决意见进行签字确认。发行上市或挂牌方面,
公司制定有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对可能触发包销风险的项目开展包销压力测试,建立有集体配售决策
机制。针对投资银行业务在持续督导、受托管理、存续期管理等后续管理阶段的特性,公司建立了健全
的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相关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持续督导、受托管理、存续期管理工作。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单一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或修订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
理细则》《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集中交易管理细则》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管理细则(第二次修订)》《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债券投资交易管理细则(第
六次修订)》《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交易合规指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备管理细则》《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私募资产管理业非标准化资产投资质量控制细则(第一次修订)》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核算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资
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等业务和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决策、证
券池、产品设计、业务推广、信息披露、客户关系、交易系统权限、风险管理、内部评估、集中交易、
登记结算、尽职调查、投后管理、保密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公司通过由“董事会与监事会、公司经理层、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和风
险管理委员会、合规及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组成的多层级合规风险管理架构对资产
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及合规法律部、
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研究所、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重要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审议
并批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重大事项,包括内控流程和授权机制、各时期的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总体方
案、创新业务方案、重大项目及非标准化项目的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议案等。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负责资
产管理业务的日常管理。公司财务部、运营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律部、稽核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根据其各自部门职责和公司制度要求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督导、审查、协同等相关职责,对资产管
理业务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财会核算、账户管理、业务规范性等方面的监督。
    5)研究业务
    公司遵守《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
规,在此基础上规范开展研究咨询业务。为有效防范研究业务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公司制定了《研究
所管理制度》《研究报告管理办法》《分析师执业准则》《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研究所邀请外部专
家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外咨询服务活动管理细则》等多项制度。
    操作方面,研究员提交报告、研究所及合规法律部对研究报告的审核通过东兴证券投研综合管理平
台进行,审核时间和人员通过系统进行留痕。未经研究所内部质量和合规审核岗位审核并经合规法律部
合规性审核通过的报告不得对外发布。
    公司合规法律部负责对研究报告进行利益冲突等合规性审核,对公司自营业务持有证券达到发行量
1%以上的情况,根据公司信息隔离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在报告中披露公司持有的情况,并在报告发布
当日及下一个交易日限制公司自营业务进行与研究报告观点相反的交易,同时根据公司信息隔离管理制
度建立观察和限制名单,拒绝发布涉及限制名单中证券的研究报告。合规岗位将复核报告撰写人是否处
于跨墙期间以及是否违反公司关于跨墙管理的规定。
    6)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
    公司从制度建设、内部执行、事后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综合运用预算、
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
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9
     ⅰ.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等基本财
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的原则、财务管理权限与职责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收支审批、费用
报销管理、财务交接、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流程;制定了《日常费用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备用金
借款管理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修订了《财务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2021 年修订)》,对财委会审议
项目范围、审议金额范围以及委员设置等做出相应调整,提升支出审批力度与质量;修订了《业务支出
财务审批管理办法》,完善了业务支出审批流程。公司合理设置财务管理部门、岗位并配备专门人员,
明确每个岗位工作职责和流程,对不相容岗位实行人员分离,对重要岗位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对分支机
构垂直领导和委派制,制定《子公司财务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事项管理和控制,
促进子公司发展,有效控制风险。通过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抽调财务人员参与业务的组织、讨
论等,保证公司财务管理的安全、有效。
     ⅱ.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自有资金管理办法(2021 年 9 月修订)》《自有资金调拨管理办法(2021 年 10 月
修订)》《流动性备付投资管理办法(2021 年 9 月修订)》,针对自有资金管理及调拨,实行集中统
一、严格分类、计划管理、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加强公司自有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明确资金
调拨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和防范资金风险;公司制定了《现金及重要单证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
法》《网上银行管理细则》《财务印章使用及管理细则》,对现金、财务印鉴、结算票据、银行账户、
网上银行操作等环节予以严格规范,实行经办与复核的双岗确认;公司制定了《债务融资管理办法(2021
年 6 月修订)》《银行间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21 年 7 月修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对债
务融资、授信管理、同业拆借业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通过资金计划、组织流动
性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遵循全面性、审慎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原则
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ⅲ.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会计制度(2018 年修订)》《会计核算办法》,涵盖了会计基础工作规定,为保证会计
核算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在会计核算中,采取减少非系统控制的
人为干预、不相容岗位的人员分离、重要环节的双人审核等措施,确保会计政策的一贯性,保障财务核
算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编制流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讲解、证券行业
统一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完成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时刻关注会计准则、税法、监管条款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变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财务报告需经过逐级审批通过后按照
公司流程予以对外报送,确保信息披露及时、有效。
     iv.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人为调整因素,对于批量处理的、同质性的会计处理予以会计电
算化,同时及时进行服务器数据备份,以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相关财务数据的及时输入、输
出以及保存。公司持续推进财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可靠。
     7)信息技术管理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行业规范,围绕 IT 治理、IT 合规、IT 安全三条主线开展信息
技术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技术管理的组织体系与制度流程。公司设立 IT 治理委员会,负责公司
IT 治理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IT 治理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负责。总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
建设、运维和管理,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建设了上海中心机房和北京中心机房,建设了网上交易多节点、通讯线路多运营商的基础架构,
配备了专业的运维监控系统,实现对主机、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系统的实时监控,不断提升
安全运行水平。公司信息系统规划了相应备份能力等级的备份策略,建设了相应的备份系统,其中集中
交易、网上交易等重要系统建设了异地灾备系统。公司建设了统一备份系统,定期对重要信息系统数据

                                             10
进行备份和恢复性验证;定期开展信息技术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持续优化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不断提
升应急处理能力。
    公司持续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测试、上线和变更流程;信息系统访问和权限管理遵循最小化原则;
加强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建设,落实对网络、服务器和办公终端的管控措施;公司持续加强技术培训、检
查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全辖信息安全意识,提升运维保障能力;通过信息安全自查、漏洞扫描、渗透
测试、红蓝对抗演习、系统上线安全评估、互联网安全监测、等保测评、第三方机构专项检查、公司定
期审计等手段,不断排查信息技术风险隐患,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8)合规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适应行业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持续提升合规履职工作,实现业务流程、人员配备、责任机制在各类业务的全面覆盖。根据《公司章程》
《合规管理制度(修订)》建立了由董事会、合规负责人、合规法律部、下属各单位合规管理人员(含
专职或兼职)等组成的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
效性承担责任;公司设合规总监为合规负责人,合规总监是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公司
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合规
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公司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目标,对本单位合
规运营承担责任;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
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对自身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业务事项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合规法律部和
下属各单位合规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总监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建立健全了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和合规管理工作机制,重视和大力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合规
咨询、合规宣传、合规培训工作;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合规报告体系,按照监管要求报送定期或临时合规
报告;合规法律部组织督导业务部门对业务制度与业务流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梳理,对各项业务活动进
行合规审查、合规监测、合规检查、合规有效性评估,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质询、调查、合规问责,提
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公司建立畅通的客户投诉与举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及公司及员工
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隐患的投诉举报;公司定期对各业务单位以及全体员工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合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9)关联交易管理
    根据相关外部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决策
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中对关联交易决策及程序作出了规范,包括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
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0)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子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及开展工作;子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与母公司关系明确,产
权界定清晰。公司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作用。2021 年,公
司将东兴资本、东兴投资、东兴期货、东兴香港、东兴基金五家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并对其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信息与沟通
    1)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畅通的管理和汇报机制以及沟通和反馈机制,保证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信息及时、
有效、准确传递。为提高公司的信息传递效率,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其发布各类
监管规定、规章制度、通知公告等,使广大员工能及时获取各项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信息。通过该办公
系统不仅使信息沟通更加便捷高效,还实现了相关事项以及流程的留痕,提高了办公及信息沟通的效率
与效果。
    公司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报告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制度(修订)》《合规报告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财务制度》等,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各项报

                                             11
告,以使公司及时掌握各项业务经营中的风险、合规及财务数据情况。公司亦建立了通过风险提示函、
合规提示函等方式不定期揭示内控活动中风险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以及接受举报的有效的信息沟通
渠道与机制。
    公司构建多维的与投资者互动的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投资者教育”栏目、公司设立了统一的
客户投诉电话和邮箱,并对外公布,客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司总部、分支机构、
客服中心等进行投诉。针对不同的投诉,公司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2)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内外部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为提高公司的信息传递效率,公司建立了
内部信息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向公司收集信息、制作
信息披露文件、对外公开披露信息及与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络;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0
年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建立较为畅通的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
    公司连续五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 A 级。
    (5)内部监督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监督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内部控制部门等不
同职能和层级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
果,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监事会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部控制
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活动、经
营决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合规法律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
监察部(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分工协作,对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董事会、监事会、内部控制等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
采取各种措施予以纠正,最大限度避免业务差错的发生,有效地提高各部门的规范化程度,提高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水平。
    公司分类评级结果保持 A 类 A 级,连续四年获评 A 级,并获准进入中国证监会首批证券公司“白
名单”。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信息技术等关键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12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及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定量标准
                         5%以上(含)             2.5%-5%(不含)       2.5%以下(不含)
(占合并后报表
税前利润百分比)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下列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
                    (2)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水平、但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定量标
                 5%以上(含)               2.5%-5%(不含)          2.5%以下(不含)
准(占合并后报表
税前利润百分比)

                                             1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下列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或重大损失;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下列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被监管部门暂停相关业务许可;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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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
公司个别机构在个别业务环节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均在可控范围内,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目
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针对评估中识别出的一般缺陷,公司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和
措施并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截至报告
日,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
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
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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