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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2-09-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1198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2 年 10 月 18 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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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6 层

                   605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庆华先生



现场会议日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三、宣布现场出席情况,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四、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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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议案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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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百〇九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2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9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25万元,聘用期限1年。如因外部监管规定等因素,审计范围、审计
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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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年龄原因,公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近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运行,魏庆华先
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
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董事正式履
职之日为止。魏庆华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
职而需知会股东或债权人的事宜。魏庆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魏庆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
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提名李娟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娟女士简历如下:

    李娟女士,1970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国际部法律处主任科员、法律
事务部咨询处主任科员;中国东方总裁办公室法律处副经理、处置审查办公室法
律处经理,法律事务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办事处总经理,机
构管理部负责人,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9月加入东兴证券。

    李娟女士同意接受提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非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李娟女士未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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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拟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李娟女士正式担任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协议。李娟女士董
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出具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和《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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