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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工作要求。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金融企业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娟女士的提名人资格和提名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简历,李娟女士具备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李娟女士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李娟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郑振龙                     张   伟




        宫肃康                     孙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