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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
同意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刘亮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刘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披露的任职信息外,未与公司或公司董事、监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其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刘亮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郑振龙                 张   伟
宫肃康    孙广亮




 赖观荣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