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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
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对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
董事文端超、彭刚平、田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
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根据初步核查情况拟增加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额度 17,800 万元,调整后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收入预计额度为 430,300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
                                  1
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
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根据初步核查情况拟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额度 17,800 万元。我们仔细阅读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
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
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经初步核查,预计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收入较此
前预计额度有所增加,公司拟调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
额度:
                                                                      单位:万元

关联交   产品/服务/委                    原 2020 年   本次增加预计   调整后 2020
                            关联人
易类别     托/消缺                       预计金额         金额       年预计金额
         物料、管道及
         电站空冷、燃
 销售                   华电科工         41,000.00         /          41,000.00
         机、钢结构、
         噪声治理、海

                                     2
         洋环境




         物料、管道及
         电站空冷、燃
                        华电集团所属华
 销售    机、钢结构、                        371,500.00   17,800.00   389,300.00
                        电科工外子公司
         噪声治理、海
         洋环境

 合计        ——            ——            412,500.00   17,800.00   430,300.00


    以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金额仅为初步核查数据,具体
准确的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板块
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块:重工
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源技术研
究与服务。华电科工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理模式和资源
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84,315 万元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1 号楼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
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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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3]19 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
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
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
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
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
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
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3,700,000 万元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电科工持有公司 63.1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重工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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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
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
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
团下属企业提供输煤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建设服务。
    2、管道及电站空冷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企业提供电厂四大管道设计及加工服务、电站空冷岛系统设计及
建设服务、电厂余热利用等服务。
    3、钢结构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武汉华电工程装备
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企业提供钢结构部件的设计、加工和制
造,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等服务。
    4、海洋环境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
团下属企业提供海上风电建设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
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
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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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
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
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
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
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
公司与关联方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达成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
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
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本次调增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收入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1%,其交易真实,
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6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
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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