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6-0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六月

         北   京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二、股东大会议程 ........................................ 4

三、股东大会议案 ........................................ 6

议案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9

议案三: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

议案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8

议案五: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1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2

议案八: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8

议案九: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 51

议案十: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 54

议案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22,27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61

议案十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65


                              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
股总数,请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 30 分
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
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公司《关
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于现场会议
参会确认登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
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
    五、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
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
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的,不得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 10 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
得超过 2 次。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可进行
大会发言。

                               2
    六、对于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大会主持人可以回答,
或者指定相关人员予以答复或者说明。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 5 分
钟。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
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
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
表)在领取表决票后请确认股东名称、持股数,并在“股东或股东代
表”处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
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
权的在“弃权”栏内划“√”,回避的在“回避”栏内划“√”;一项
议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弃权”。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的,视为无效票,作
弃权处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在工作人员的
引导下自觉离开会场。请勿擅自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
工的正常工作。
    特此告知,请各位股东严格遵守。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




                              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17 日(周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华电发展大厦 B 座

                 11 层 1110 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文端超先生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主持人
  一    宣布会议开始
        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二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审议以下议案
 1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文端超
 2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常关
 7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
 8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10
       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22,270 万元
 11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
 12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    股东代表就议案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或发言
 六    确定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代表作为计票人、监票人
 七    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    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大会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宣布股东大会
 九
       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及与会董事、监事在会议决议、
十二
       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   宣布会议结束




                                    5
议案一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
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综合改革、优化
业务结构、完善管理体系、谋划发展蓝图、强化科技创新为主要抓手,
带领公司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现将公
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021 年,公司面对世界百年变局和全球疫情交织的复杂局面,
认真落实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锚定目标,科学谋划,锐
意进取,有效配置资源,常态化推进提质增效工作,大力开拓市场,
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为公司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高效益发展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新签销售合同 73.2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03.2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46 亿元,净资产收益率 7.90%。
    二、2021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进改革方案实施落地,机制创新为企业注入新活力
    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的重要论述,在巩固“双百行动”改革成果基础上,全力推进国有企

                              6
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围绕“治理、用人、激励”三大机制,加
快综合改革步伐,全面完成年度改革任务。率先以职业经理人的方式
组建海外事业部,72 名经理层成员全部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在华电蓝科探索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稳步推进项目分红试点、超额利润分享等激励机制。前述体制机
制的创新,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
也迸发出强劲的发展活力。
    (二)加快业务结构调整步伐,三新业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
“国之大者”,瞄准“双碳”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融入国家
发展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业务结构调
整,优化业务布局,转型升级提档加速,传统优势业务综合竞争力不
断增强,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三新业务”取得关
键突破,氢能业务布局顺利展开,承担的华电集团“十大重点科技项
目”——四川泸定电解水制氢装置顺利完成 72 小时试运行,氢气纯
度达到 99.99%,华电首瓶“绿氢”顺利出炉,实现了华电集团绿电
制氢零的突破;新型岸桥科研成果实现转化,首台套工作有序推进;
综合能效提升业务取得集团外业绩突破,发展空间逐步打开。
    (三)探索管理体系融合,“一体化”有效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公司董事会组织全面梳理国家各部委关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合规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两级集团一体化建设的通
知和相关文件,细致研究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办
法(试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三体系”程序文件,探索构
建适合公司的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框架,制定并发布《关于
开展公司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组织编制


                              7
了《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手册》
《风险评估与内控合规评价手册》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体
系运行效率,夯实了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保障公司经营平稳、风险
可控、体系有效。
    (四)科学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公司董事会在对国家及相关行业“十四五”规划的深入理解、对
产业政策的全面研究、对两级集团“十四五”规划精神的充分领会基
础之上,总结分析公司“十三五”完成情况以及经营环境变化的诸多
影响因素,综合制定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改革发
展做出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谋定了公司未来五年发展的时间表、路
线图,提出“1386”总体战略和“3128”战略发展目标,做到了方向
明确、目标科学、路径可行,为公司“十四五”发展提供工作指南和
行动纲领。
    (五)强科技重研发,创新创效为企业增添新动力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大科技任务,公司董事会聚焦海上风电、
氢能领域,组织公司积极攻关可再生能源制氢关键技术、海上风电“补
短板”项目,推动相关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取得突破。超额完成知识产
权授权指标,授权数量突破新高;获批 1 个国家级创新平台,1 个省
部级创新平台;首次在中国物流与采购、中国产学研、钢结构等非电
力行业协会获得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海上风电课题获得中国电力企业
联合会 2021 年度电力管理创新奖;完全自主研发的智能巡检机器人
实现科技成果孵化,在越南沿海二期项目成功应用。前述科技成果的
取得,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三、2021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8
     2021 年,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其中 4 次为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4 次为通讯表决。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所有董事均能按时参加。
各次会议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权限进行有效表决。
     1、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董事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具体职务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文端超       董事长       8         3            5        0          0           否

 彭刚平        董事        8         0            8        0          0           否

 李国明        董事        1         1            0        0          0           否

 赵胜国      副董事长      8         4            4        0          0           否

 郭树旺        董事        8         4            4        0          0           否
 袁新勇        董事        8         1            7        0          0           否
 陆大明      独立董事      8         1            7        0          0           否
  王琨       独立董事      8         2            6        0          0           否
 黄阳华      独立董事      2         2            0        0          0           否
  田立
               董事        7         0            7        0          0           否
(离任)
郑新业
             独立董事      6         0            6        0          0           否
(离任)

     2、董事会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决议执行情况
              第四届董事                                       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
                           1、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
2021.01.15    会第五次临                                       常销售和采购均在调整后的
                           交易额度的议案
              时会议                                           预计范围内。
                           1、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
                                                               已兑现薪酬。
                           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2、关于聘任赵迎九先生为公司
2021.04.06    会第六次临                                       赵迎九先生已履行职责。
                           总工程师的议案
              时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冰冰先生已履行职责。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
2021.04.12    会第七次临                                                   /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时会议
              第四届董事   1、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2021.04.22                                                                 /
              会第三次会   告



                                            9
议   2、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
     告
     3、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
     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
     年度履职报告
     5、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
     6、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施。
     7、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
     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单项计提
                                               /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已组织完成一般缺陷的整
     评价报告的议案                改。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全面风
                                               /
     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
                                               /
     任报告的议案
     12、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工资总
                                               /
     额预清算的议案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
     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
                                   生的日常销售和采购均在预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计范围内。
     1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工资总
                                               /
     额预控计划的议案
     16、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
     告
     17、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职国际已完成公司2021年度
     议案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9、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
     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滚动使用闲
     20、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置募集资金5亿元进行现金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
     2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
     22、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款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余额3,000万元,报告期内公
     议案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
                                     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


                  10
                                                          123,300万元,使用华电财务
                                                          公司授信额度70,865.37万
                                                          元。
                          1、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 向 179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1,201万股限制性股票。
                          案
                          2、关于“华电1001平台”技改
                                                          技改项目已开始实施。
                          (购置配套工装件)项目的议案
                                                          华电蓝科已注册成立,并取
                          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得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
                          的议案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关于在新设合资公司实施员     已在华电蓝科实施员工持股
                          工持股方案的议案                方案。
                          5、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     报告期内,公司向曹妃甸重
                          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工提供12,000万元委托贷
                          12,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款。
                          6、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
                                                          报告期内,公司向重工机械
                          机械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委
                                                          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
                          托贷款的议案
                          7、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
                                                          报告期内,公司向武汉华电
                          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
                                                          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
                          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
2021.05.13   会第八次临                                   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南华电
                          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10,000
             时会议                                       提供7,000万元委托贷款。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
                                                          报告期内,曹妃甸重工已向
                          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
                                                          银行申请贷款(含 E 信通)
                          行申请13,720万元贷款(含 E 信
                                                          13,630万元。
                          通)的议案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机械有限公司8,000万元银行授
                                                          订担保合同。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工程装备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
                                                          订担保合同。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
                                                          报告期内,河南华电以土地
                          源管道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
                                                          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式向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
                                                          信4,000万元。
                          信的议案
                          13、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黄阳华先生已履行职责。
                          案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
                                                                        /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聘任白建明先生为公司
                                                          白建明先生已履行职责。
                          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丰台区市
2021.06.07   会第九次临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
             时会议                                       照,完成了新任监事、监事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主席、独立董事、章程的
                                                          登记备案手续。


                                       11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告
             第四届董事       3、关于向所属子公司转让专利       报告期内,已向华电蓝科转
2021.08.26   会第四次会       技术的议案                        让专利技术。
             议
                              4、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国明先生已履行职责。
                              5、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黄阳华先生已履行职责。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
             第四届董事                                                     /
                              告的议案
2021.10.28   会第五次会
                              2、关于补选公司战略委员会委
             议                                                 李国明先生已履行职责。
                              员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参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陆大明               8                 1               7           0          0
     王琨                 8                 2               6           0          0
     黄阳华               2                 2               0           0          0
 郑新业(离任)           6                 0               6           0          0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共发表 6 次 24 项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时间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额
                               2021.01.15
会议                                             度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意见
                               2021.04.06
会议                                             关于聘任赵迎九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04.2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

                                                12
                                       立意见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华电 1001 平台”技改(购置配套工装
                                       件)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关于在新设合资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方案的独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
                         2021.05.13
会议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3,72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
                                       司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关于聘任白建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
                         2021.06.07
会议                                   意见
                                       关于向所属子公司转让专利技术的议案独立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08.26    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细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7 名董事组成。报
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技改、投资、委托贷款、对外担保等
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技改、投资事项时,战略委员会
委员重点关注了技改和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潜在风险及其应对措

                                      13
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在董事会审议委托贷款、对外担保事项时,战
略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了委托贷款和对外担保的必要性、交易对方的
信用状况、还款计划等。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和
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公司财
务规范、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内部控制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1 年 1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暨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情况的议案》《华电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策略书》《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并出具《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
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2021 年 1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暨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021 年 4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0


                              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总结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对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出具《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及《关于年审注
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
    2021 年 8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 年 10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审
核意见,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2021 年 3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


                              15
于聘任赵迎九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并出具《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四)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内容。2021
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重点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
予工作,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额度为 538,200 万元,
关联采购预计额度为 41,290 万元。2021 年,公司关联交易收入为
494,875.53 万元,关联采购金额为 6,590.61 万元,公司实际发生的
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控制在预计范围内。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审计过
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年
度审计工作,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5、已就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改、董事和监事变更等
事项,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备案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的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


                               16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战略执行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
把握电力清洁生产和能源低碳消费趋势,把握传统产业低碳升级、能
源清洁低碳转型和投资稳增长稳开局机遇,推进公司发展迈上新台
阶。董事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公司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完善、宣贯和落实工
作,将战略目标层层分解,将职责任务逐级压实,建立战略执行工作
台账,强化对表考核,保障总体和阶段战略目标的全面达成,推动公
司加快成为全球一流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
    (二)发挥资本平台作用,科学谋划和稳步推进产业投资布局,
促进高新产业集聚和业务转型升级,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健康
发展添加新的强劲驱动力。
    (三)重点关注和动态跟踪进度滞后、差距明显、效果微弱的改
革任务,督促公司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加强考核,务求改革达到实
效。
    (四)组织公司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依法合规经营排查治理,
建立合规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健全合规管理组织保障,全面提升依法
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五)督促公司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最新公告、指南和指引,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方面的重要制度,确保公司运作规范、
信披合规。
    (六)进一步强化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切
实提高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相关人员的履职行为合法合规。




                              17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18
议案二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 2021 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
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职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
本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我们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请
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9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
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出席公司
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情况的
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合
规运作。
      (一)出席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年内董事会
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其参加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陆大明                  8           1                 7         0            0
      王 琨                   8           2                 6         0            0
      黄阳华                  2           2                 0         0            0
  郑新业(离任)              6           0                 6         0            0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陆大明                            3                      3
                 王 琨                             3                      0
                 黄阳华                            1                      1
             郑新业(离任)                        2                      0
      3、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如下表:
应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名称            姓名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王 琨           5        1             4              0          0
审计委员会
                  陆大明          5        2             3              0          0
提名与薪酬        陆大明          1        0             1              0          0
  委员会          王 琨           1        0             1              0          0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
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阅和
讨论,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额
 1      2021.01.15
                     五次临时会议     度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第四届董事会第   意见
 2      2021.04.06
                     六次临时会议     2、关于聘任赵迎九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独立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3      2021.04.12                                          /
                     七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5、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第四届董事会第
 4      2021.04.22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9、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华电 1001 平台”技改(购置配套工装件)
                                      项目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4、关于在新设合资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方案的独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5、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
 5      2021.05.13
                     八次临时会议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3,72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
                                      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
                                      司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聘任白建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
 6      2021.06.07
                     九次临时会议     意见


                                       21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向所属子公司转让专利技术的独立意见
 7    2021.08.26
                   四次会议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8    2021.10.28                                        /
                   五次会议
     (三)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务过程中予以
密切配合,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在公
司的积极配合下,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与经营层见
面会等方式,听取管理层对于重大事项、财务报告等的汇报,与内部
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沟通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情况,对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
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外部经济环境、
行业发展趋势、“十四五”发展规划、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与公司交
换意见,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作出合理准确判断
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向公司提出管理提升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
金存储和使用、财务工作等重大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通过听取情况
介绍、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主动获取依法决策所需要的文件,发表
独立的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
学合理提供保障。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增加 2020 年


                                     22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国华电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两个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金融服务协议》
所约定的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营业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除外),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 13,72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
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
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 IPO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3
35,809.3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IPO 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终止“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42,688.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
42,688.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
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报告期内,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满足保
本的监管要求,实现收益 1,394.75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24
    1、董事提名情况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黄阳
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李国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董事的提名与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独立董事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
上述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
    2、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薪酬情况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聘
任赵迎九为公司总工程师;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聘任白建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于召开董
事会审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时,认真审核了其任职资格、工
作经验和专业背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均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对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
果,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客观、公
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25
服务。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认真审
核了天职国际的审计资格、独立性、审计业绩、审计费用等资料,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天职国际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严格地履行了法
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26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3,003.00 万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
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照各自职责就招股说明书真实性、避
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承诺。上述承诺主体于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承诺。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
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综


                              26
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地披露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自身经营发展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全面梳理
国家各部委关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
求,积极构建适合自身的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编制《内控
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手册》《风险评估
与内控合规评价手册》等文件,围绕安全、环保、销售、财税、内控、
公司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建 40 项制度,修订 54 项制度,促进公司内
控体系、合规体系以及风险管理体系高效协同、有机融合。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
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运作规
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综上,通过我们履职活动中所了解到的情况,特别是重点关注的
事项,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相关决策的内容和
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地发表专项意见,发挥各自
专业特长,向公司建言献策,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27
我们本年度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表示敬意
和感谢。
    2022 年,我们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在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积极履职,
充分发挥作用,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诚信与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独立董事:陆大明   王琨   黄阳华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28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陆大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3 年出生,大学本
科,毕业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秘书长,大明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纺织部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工人、技术员,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所长,北京起重
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王琨,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 年出生,香港科技
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
时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
中心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兼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格科微有限公司、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
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项目主任、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阳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4 年出生,毕
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
人民大学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副
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29
 议案三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
 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独立、认真、有效地履行职
 责,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内部控制评价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
 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会议,其中,4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
 决方式召开,3 次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各
 位监事均能按时参加,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决议执行情况
             第四届监事                                     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
                          1、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2021.01.15   会第三次临                                     常销售和采购均在调整后的
                          易额度的议案
             时会议                                         预计范围内。
             第四届监事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
2021.04.06   会第四次临                                     已兑现薪酬。
                          员薪酬的议案
             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林
2021.04.12   会第五次临   1、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艳女士、周云山先生已履行
             时会议                                         职责。
2021.04.22   第四届监事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
             会第三次会   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议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施。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
                                                                        /
                          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单项计提资
                                                                        /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已组织完成一般缺陷的整
                          价报告的议案                       改。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全面风险管
                                                                        /
                          理工作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
                                                                        /
                          告的议案
                          9、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工资总额预
                                                                        /
                          清算的议案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2021 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
                          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生的日常销售和采购均在预
                          交易预计的议案
                                                           计范围内。
                          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工资总额预
                                                                        /
                          控计划的议案
                          1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
                          14、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职国际已完成公司 2021 年度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6、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
                          及正文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滚动使用闲
                          17、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置募集资金 5 亿元进行现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
                          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款
                                                           余额 3,000 万元,报告期内
                          19、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
                                                           123,300 万元,使用华电财务
                                                           公司授信额度 70,865.37 万
                                                           元。

             第四届监事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林艳女士已履行职责。
2021.05.13   会第六次临
                          2、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已向 1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时会议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1 万股限制性股票。


                                          31
                          3、关于“华电 1001 平台”技改(购
                                                              技改项目已开始实施。
                          置配套工装件)项目的议案
                                                              华电蓝科已注册成立,并取
                          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
                                                              得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
                          案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5、关于在新设合资公司实施员工持     已在华电蓝科实施员工持股
                          股方案的议案                        方案。
                          6、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     报告期内,公司向曹妃甸重
                          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12,000 万元      工提供 12,000 万元委托贷
                          委托贷款的议案                      款。
                          7、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
                                                              报告期内,公司向重工机械
                          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委托贷款
                                                              提供 5,000 万元委托贷款。
                          的议案
                          8、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向武汉华电
                          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委托
                                                              提供 5,000 万元委托贷款。
                          贷款的议案
                          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
                                                              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南华电
                          管道有限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委
                                                              提供 7,000 万元委托贷款。
                          托贷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
                                                              报告期内,曹妃甸重工已向
                          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银行申请贷款(含 E 信通)
                          13,72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的议
                                                              13,630 万元。
                          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
                                                              订担保合同。
                          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授
                                                              订担保合同。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      报告期内,河南华电以土地
                          管道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银      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行申请 4,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信 4,000 万元。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
                          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2021.08.27   会第四次会                                                   /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
                          3、关于向所属子公司转让专利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已向华电蓝
                          的议案                              科转让专利技术。
             第四届监事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28   会第五次会                                                   /
                          的议案
             议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依法行使检查和监督职权。公司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进


                                           32
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
项进行了检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执行和完
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2021 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体系,围绕安全、环保、销售、财税、内控、公司治理等重点领域,
新建 40 项制度,修订 54 项制度,开展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
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合规体系、风险管理体系高效协同、
有机融合,逐步实现各个管理体系共享一个管理平台、一个体系框架、
一套体系文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议
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关于财务情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33
重大遗漏情况。
    (三)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
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华电 1001 平台”技改(购置配套工
装件)项目、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向所属子公司转让专利技术等
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前述技改、投资、专利出售等事项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需要,可以增强公司
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情
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1 年严格执行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的关联
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
合规,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
用资金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34
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报告的格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
制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参考《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内控合规风险一
体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
展公司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本着“能合
则合、可分可合、高效协同”的思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内控合规
风险一体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
理实施细则(试行)》《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手册》《风险评估与内控合
规评价手册》,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效率,夯实公司高质量
发展基础。
    (八)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严格地要求自
己,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各自职责。
    (九)监事会对员工权益保护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通过各类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职业技能,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在工
作之余举办多种文化体育活动,关心职工冷暖,帮扶困难职工,凝聚
了队伍、鼓舞了士气、促进了工作,员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进一步提


                              35
升。
    (十)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针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提醒相关人
员严守公司商业秘密,告诫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监
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于内幕
信息管理的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学习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
履职所必备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为完善公司
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监事会将重点做
好以下工作:
    一是细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重点关注相关人员
出席会议情况、授权行权情况、依法经营情况、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体
系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健全完善全面、科学、可操作的细化标
准,逐步建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机制。
    二是强化对公司财务的检查,以投资并购、关联交易、会计政策
变更、重大资产处置等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为检查重点,加深与
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审
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


                                36
建议,促进财务管理提升。
    三是深化监事会机构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
培训,加强与其他上市公司监事的经验交流和分享,不断提高公司监
事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37
议案四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8288 号),华电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如下:
    一、经济指标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29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12.27%;利润总额 3.46 亿元;净利润 3.04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232.56%;提取盈余公积 0.23 亿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4.03 亿元。
销售毛利率 8.76%,净资产收益率 7.90%,基本每股收益为 0.2626 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加 14.23 亿元,增幅 15.97%;利
润总额增加 2.20 亿元,增幅 174.93%;净利润增加 2.06 亿元,增幅
210.82%。净资产收益率同期上升 5.26 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同期
增加 0.1789 元。
    二、资产状况
    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06.65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82.75 亿
元,负债总额 66.45 亿元,所有者权益 40.21 亿元,资产负债率 62.30%。
    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资产总额增加了 18.84 亿元,增幅 21.46%;
负债总额增加了 15.93 亿元,增幅 31.53%;所有者权益增加了 2.91
亿元,增幅 7.81%;资产负债率上升 4.77 个百分点。
    三、现金流量

                                38
    2021 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0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 亿元。
    2021 年,公司整体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0.68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增加了 1.78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减少了 2.25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减少了 0.22 亿元。
    四、审计结论
    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电重工”)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电重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39
议案五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华
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3,408.86 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2,340.89 万元,分配 2020 年度
利润 3,002.72 万元,母公司 2021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1,747.2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19,812.47 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67,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85 元
(含税),合计人民币 9,919.59 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的 32.71%,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40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
会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和摘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41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与
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实际
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及其所属华
电科工外子公司等关联方于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
确认,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实际关联交易收入为 49.49 亿元,约占全部营业收
入的 47.9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1 年预计   2021 年发生金
          产品/服务/委托/消缺         关联人
易类别                                                金额            额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销售    燃机、钢结构、噪声治理、 华电科工           46,000.00     14,028.27
         海洋环境、氢能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华电集团所属华
 销售    燃机、钢结构、噪声治理、                   492,200.00    480,847.26
                                  电科工外子公司
         海洋环境、氢能

 合计             ——                 ——         538,200.00    494,875.53




                                       42
     2021 年预计全年关联采购金额 41,290 万元,约占全部采购金额
的 5%。实际采购金额 6,590.61 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 0.70%,主
要为公司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
物业费等 2,818.22 万元,及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 477.07 万元;剩余 3,295.32 万元为对关联方
的小额零星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 2022 年华电集团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进一步增加,因
此对于 2022 年的关联交易收入预计较 2021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收
入将有所增加。2022 年预计关联交易收入 60 亿元,关联交易比约 60%。
预计关联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服务/委托/消缺                   2022 年预计总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等                           金额(万元)      比例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销售        燃机、钢结构、噪声治     华电科工        150,000.00           15%
               理、海洋环境、氢能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华电集团所
   销售        燃机、钢结构、噪声治     属华电科工      450,000.00           45%
               理、海洋环境、氢能       外子公司
   合计                ——                 ——        600,000.00           60%

     另外,预计 2022 年全年关联采购金额约 44,900 万元,约占全部
采购金额的 5%,主要为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
公用房租金、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
以及对关联方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板块


                                         43
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块:重工
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源技术研
究与服务。华电科工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理模式和资源
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84,315 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1 号楼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
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 号文)
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3]19 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
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
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
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
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
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
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3,70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44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电科工持有公司 62.4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重工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
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
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
团下属电厂提供输煤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建设服务。
    2、管道及电站空冷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电厂提供电厂四大管道设计及加工服务、电站空冷岛系统设计及
建设服务、电厂综合能效提升等服务。


                              45
    3、钢结构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武汉华电重工装备
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钢结构部件的设计、加工和制
造,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风电塔筒加工制造、
光伏项目建设等服务。
    4、海洋环境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
团下属电厂提供海上风电业务建设等服务。
    5、氢能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电厂提供制售氢、装备制造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
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
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
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
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
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
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
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
公司与关联方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达成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


                             46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
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
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2021 年发生的关联采购占当期采购
金额的比例为 0.70%,占比小,发生的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47.91%,其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2022 年,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以保证关联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47
议案八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电
重工”)财务工作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有效防范经营和财务风
险,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各项预算指标。现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预算是以 2021 年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分析 2022 年公司
内外部经营形势基础上,根据 2022 年市场营销计划,项目执行计划
及其他有关资料,依据基本假设,经过分析研究而编制。公司预算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公司实际应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基本假设
    (一)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
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经
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五)无其他不可预见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
响。
   三、2022 年主要预算指标

                              48
    (一)经营预算
    2022 年度,公司预计新签合同额 120 亿元,预计营业收入 100
亿元,净利润 2.86 亿元。
    (二)资本性支出预算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2022 年公司预计资本性支出 11.55
亿元,用于投资、并购、固定资产购置、技改、基建等支出。
    (三)融资及担保
    1、华电重工本部
    (1)本部银行综合授信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扩展融资方式渠道,增强融资议价能力,
公司拟通过新增或续期的方式,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预计
78.10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
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
行、华电财务公司等。
    (2)本部融资
    2022 年,公司本部预计阶段性融资 6 亿元(不含子公司共同贷
款金额)。年内实际融资情况将根据公司整体资金状况在预计融资额
度内予以控制。
    2、所属子公司
    (1)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
    截至 2021 年末,曹妃甸重工贷款余额 3.195 亿元(包括委托贷
款、共同贷款、信用贷款)。
    2022 年,曹妃甸重工预计融资 3.195 亿元,均为存量融资,用
于营运资金周转。
    (2)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


                             49
    截至 2021 年末,重工机械贷款余额 0.8 亿元(包括委托贷款、
担保贷款、信用贷款)。
    2022 年,重工机械预计融资 2.9 亿元,其中存量融资 0.8 亿元,
新增 2.1 亿元主要用于技改、基建等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周转。
    (3)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
    截至 2021 年末,武汉华电贷款余额 0.5 亿元(全部为委托贷款)。
    2022 年,武汉华电预计融资 0.6 亿元,其中存量融资 0.5 亿元,
新增 0.1 亿元用于营运资金周转。
    (4) 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电”)
    截至 2021 年末,河南华电贷款余额 0.7 亿元(全部为委托贷款)。
    2022 年,河南华电预计融资 1.0 亿元,其中存量融资 0.7 亿元,
新增 0.3 亿元用于营运资金周转。
    (5)华电蓝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蓝科”)
    截至 2021 年末,华电蓝科无银行贷款。
    2022 年,华电蓝科预计融资 0.5 亿元用于营运资金周转。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50
议案九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或“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在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首席合伙人
为邱靖之,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
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
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
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75 人,注册会计师

                               51
1,00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 16.9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85 家,收费总额 2.07 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
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等。天职国际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5 家,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
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
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初至本公
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6 名,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成,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52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光璞,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75 万元,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如审计范围变化,
双方协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53
议案十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降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交易
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 2022 年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
期三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提高资
金使用水平和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同时考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拟调增部分金融服务额度,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
议》。由于华电财务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款 8,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


                              54
贷款余额为 3,000 万元;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209,176.67 万
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电财务公司为华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峰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时间:1988 年 5 月 10 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持有华电财务公司 41.09%的
股份,为华电财务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近三年,华电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总体呈平


                               55
稳增长趋势。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电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655.19
亿元,净资产 99.88 亿元。2021 年度,华电财务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 15.30 亿元,实现净利润 9.49 亿元。除《金融服务协议》所涉及
的业务范围外,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
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
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
的 25%(含),且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存款利率不得
低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提供的同等存款利率均值且不低于华电财
务公司吸收中国华电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活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服务,除由
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均为免费。
    公司拟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 17 亿元。综合
授信服务中,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档次的贷款利
率。
    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
议有效期内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0.5 亿元,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
公允价格,同时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华电财
务公司为公司(含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56
   乙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主要服务内容
    1.金融服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业务;结算服务业务;综合授
信服务业务;其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2.存款服务业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取自由,
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华电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提供
的同等存款利率均值且不低于华电财务公司吸收中国华电集团内其
他成员单位活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的子
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25%(含),且日均
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3.结算服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成员企业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
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华电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
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及
公司的子公司支付需求。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
手续费外, 华电财务公司均免费为公司提供各类结算业务。
    4.综合授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可给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不超过 17 亿元
人民币。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签订每笔
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期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协


                             57
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可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
行同档次的贷款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应遵循
公平合理的原则,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同时应不高于
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
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公司
的子公司可以使用华电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
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华电财务公司将
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及成员企业需求。
    5. 其他金融服务
    华电财务公司将按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其提供
经营范围内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开展的其他金融服务,华电财务公司
向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
独立的协议。华电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
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
有效期内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0.5 亿元。
   (三)合同生效条件
    1.华电财务公司满足有关合规性要求。
    2.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订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须在保证公司对资金
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华电财务


                             58
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华
电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
清算等,以保证公司的利益。
    2.华电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公
司在华电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资金损失情况,公司有
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3.华电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相关要求,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等文件资料。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资金充
裕,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华电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
急情况时,按照解决困难的实际需要,相应增加资本金。
   另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业
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电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具有
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
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
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
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


                              59
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
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60
议案十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22,27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曹
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 22,270 万元,根据银行要求,需要提供相关担保,曹妃甸重
工就上述事宜向公司申请担保。
    作为曹妃甸重工的唯一股东,为解决曹妃甸重工资金需求问题,
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地完成 2022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就
其 22,27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原因
    曹妃甸重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占用资金约为 6.74 亿元,
除注册资本金 3.62 亿元外,其余资金主要来自各类长短期贷款,还
款压力较大。近年来,曹妃甸重工执行项目规模有所增大,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大。
    2021 年,曹妃甸重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
议,与公司作为贷款一方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了 10,950
万元贷款,其中: 3,000 万元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到期, 4,000 万元将
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到期,3,950 万元将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到期;
申请了 4,770 万元 E 信通,E 信通额度循环使用,截至 2021 年末使
用额度 2,680 万元。

                                61
    2022 年,曹妃甸重工根据其自身经营需要,拟在其上述贷款和 E
信通到期后,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3,630 万元,另外,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 8,640 万元。根据银行有关要求,需要提供相关担保。
    (二)担保方案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2,270 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
由公司、曹妃甸重工、银行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审议权限: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
不属于关联交易,须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另,因曹妃甸重工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银行授信使用计划
    本次 22,270 万元银行授信,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开立保函、承兑汇票等需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曹妃甸重工,2009 年 5 月 20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白建明,注册
资本 36,2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址为中国(河
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滨海道南侧,经
营范围为大、中型火电、水电、风电、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天
然气、港口、交通、市政、冶金、建材、海洋工程、粮食行业的设备、
散装物料输送系统、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钢结构的设计、
制造、安装、调试及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


                              62
术服务、配件供应、货物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船舶租赁;普
通货物道路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
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服务。主营业务为大型物
料输送设备和风电设备的生产制造。
    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
134,902.11 万元,净资产 38,685.8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1.32%;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2,827.95 万元,净利润 400.5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 138,487.72 万元,
净资产 37,771.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2.73%;2022 年 1-3 月,实
现营业收入 11,663.72 万元,净利润-931.42 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曹妃甸重工向银行申请 22,27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可以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经营所需,有利于曹妃甸重工持续稳定发
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 22,2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0%,
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曹妃甸重工经营状况稳定,代偿风险较小。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
为 26,6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0%。其中,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27%;公司与子公司作为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含 E 信通)
13,6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3%。目前,前述在
保项目没有逾期情况,也没有代偿情况。




                               63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64
议案十二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
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 5,000 万元,根据银行要求,需要提供相关担保,武汉华电就上述
事宜向公司申请担保。
    作为武汉华电的唯一股东,为解决武汉华电资金需求问题,缓解
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地完成 2022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就其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原因
    公司此前为武汉华电 5,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
5,000 万元担保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到期。
    武汉华电根据其承揽的项目情况,拟在其上述综合授信到期后,
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根据银行有关要
求,需要提供相关担保。
    (二)担保方案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65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
由公司、武汉华电、银行等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审议权限: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
不属于关联交易,须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另,因武汉华电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银行授信使用计划
    本次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期限一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保函、承兑汇票等需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华电,2010 年 12 月 1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亓炳生,注册资
本 5,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湖北省葛店开发
区创业大道 1 号,经营范围为能源、环保、水利、矿山、交通行业的
工程承包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咨询;金属结构产品的设计、
制造;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原材料贸易、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需要审批的,
必须持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产品生
产制造。
    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71,960.49
万元,净资产 17,099.1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6.24%;2021 年实现
营业收入 87,714.01 万元,净利润 3,802.5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68,611.10 万元,净
资产 17,742.1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4.14%;2022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25,511.89 万元,净利润 626.76 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66
    本次为武汉华电向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以
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经营所需,有利于武汉华电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比
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另
外,武汉华电经营状况稳定,代偿风险较小。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
为 26,6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0%。其中,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27%;公司与子公司作为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含 E 信通)
13,6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3%。目前,前述在
保项目没有逾期情况,也没有代偿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