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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
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9,000 万元
银行授信(含共同贷款、E 信等)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
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为曹妃甸重工提供担保(含共同贷款、E 信)
的在保余额为 14,448.73 万元(不含本次);为重工机械提供担保的
在保余额为 8,000 万元(不含本次);为武汉华电提供担保的在保余
额为 5,000 万元(不含本次)。
    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武汉华电没有为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
提供反担保。
    目前公司在保项目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因曹妃甸重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本次为曹妃甸重工
9,000 万元银行授信(含共同贷款、E 信等)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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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与曹妃甸重工作为贷款一
方向银行申请了 12,950 万元贷款,其中 3,000 万元将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到期,7,000 万元将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到期,2,950 万元将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到期;向银行申请 1,498.73 万元 E 信,其中 303.58
万元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到期,695.15 万元将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到期,500.00 万元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到期。曹妃甸重工根据其
自身经营需要,拟在其上述贷款和 E 信到期后,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 9,000 万元(含共同贷款、E 信等)。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向银
行提供担保。
    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为重工机械 8,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 5,000
万元综合授信将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到期,3,000 万元银行授信将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到期。重工机械根据其承揽的项目情况,拟在上述
银行综合授信到期后,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
    公司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武汉华电 5,000 万元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 5,000 万元综合授信将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到期。武汉华电根据其承揽的项目情况,拟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到
期后,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公司就上
述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
装备有限公司 9,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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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曹妃甸重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
曹妃甸重工 9,000 万元银行授信(含共同贷款、E 信等)提供担保事
项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曹妃甸重工
    曹妃甸重工,2009 年 5 月 20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白建明,注册
资本 36,2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址为中国(河
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滨海道南侧,经
营范围为大、中型火电、水电、风电、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天
然气、港口、交通、市政、冶金、建材、海洋工程、粮食行业的设备、
散装物料输送系统、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钢结构的设计、
制造、安装、调试和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和总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术
服务、配件供应、货物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船舶租赁;普通
货物道路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
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服务。主营业务为大型物料
输送设备和风电设备的生产制造。
    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
159,830.83 万元,净资产 38,964.6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62%;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2,230.86 万元,净利润 253.39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 156,944.96 万元,
净资产 38,370.2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55%;2023 年 1-3 月,实
现营业收入 5,799.64 万元,净利润-614.52 万元(未经审计)。
    曹妃甸重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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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重工机械
    重工机械,2004 年 4 月 9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亓炳生,注册资
本 22,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天津市北辰区北
辰科技园区景顺路 8 号,经营范围为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
项目:金属结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特种设备销售;
金属结构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主营业务为高
端钢结构、氢能产品生产制造。
    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 109,040.87
万元,净资产 41,817.74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65%;2022 年实现营
业收入 134,289.49 万元,净利润 6,033.31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 97,491.71 万元,净
资产 42,472.3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43%;2023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17,349.22 万元,净利润 600.51 万元(未经审计)。
    重工机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武汉华电
    武汉华电,2010 年 12 月 1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亓炳生,注册资
本 10,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湖北省葛店开
发区创业大道 1 号,经营范围为能源、环保、水利、矿山、交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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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工程承包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咨询;金属结构产品的设
计、制造;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原材料贸易、进出口业务。主营业务为
高端钢结构产品生产制造。
    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89,636.09
万元,净资产 27,501.0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32%;2022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05,198.91 万元,净利润 5,314.61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88,189.56 万元,净
资产 28,349.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85%;2023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26,206.62 万元,净利润 799.06 万元(未经审计)。
    武汉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担保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曹妃甸重工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9,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
由公司、曹妃甸重工、银行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二)公司为重工机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8,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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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公司、重工机械、银行等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三)公司为武汉华电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
由公司、武汉华电、银行等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以有效降低全资子公司
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执行,有利于提高公
司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 22,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4%,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另外,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武汉华电
经营状况稳定,其收入和利润可以用于归还贷款。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为曹妃甸重工 9,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
妃甸重工”)申请 9,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含共同贷款、E 信等)
提供担保,能够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
地完成 2023 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曹妃甸重工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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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关于公司为重工机械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
申请 8,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金需求
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 2023 年经营计划,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
对重工机械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
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关于公司为武汉华电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
电”)申请 5,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
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 2023 年经营计划,
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对武汉华电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
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
为 27,448.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3%。其中,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7,448.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53%。目前,在保项目没有逾期情况,也没有代偿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三)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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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及武汉华电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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