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华电重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电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因职务变动原因,赵胜国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选举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我们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认为郭树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履职能力,
其任职资格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选举郭树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袁新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因职务变动原因,郭树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聘任袁新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我们对《关于聘任袁新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根据袁新勇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
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聘任袁新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袁
新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琨 黄阳华 吴培国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