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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塔证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8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19-1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69,427,4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9.982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公司董事长李剑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其中董事肖淑英、张彤、伍志旭、王国军因
   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其中监事蔡嵘、李奕霖因休假、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洁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69,427,4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2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69,427,4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公司
 1                   15,638,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
 2                   15,638,5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自航、詹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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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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