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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塔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2-07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0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
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
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
则。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
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
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此次
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