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红塔证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03-3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2019 年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截至报告期末有 2 名成员1,
分别为张彤女士(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召集人)、王国军先生(独立董事)。现
任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背景、从业经历详见《公司 2019 年年
度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关于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
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8 年度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专
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公开披露信息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
计提单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
1
  2019 年 12 月 17 日,庞皓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发展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期内财务报告及其
他专项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关联交易
公允性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为公司当前申报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道德,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合作期间双方相互信任,保
持了良好畅通的沟通机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及 2019 年工作计划予
以认可,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
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确认公司关联
方清单,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履行关联交易控制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IPO 申报期)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是公
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
正常的商业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对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
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 年,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勤勉地认真履行职
责,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